酒泉路派出所查获一起冒充军警招摇撞骗案

时间:2018-06-07 17:36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冯忠海樊奕昕 点击: 载入中...
  冒充警察让老板免单遭拒绝后谎报警情报复酒吧
 
  酒泉路派出所查获一起冒充军警招摇撞骗案
 
  大西北网/鑫报讯(记者景鸿特约记者冯忠海樊奕昕)
 
  城关公安分局酒泉路派出所坚持涉警涉军必严查的工作原则,在接到处警指令后发现系虚假警情的情况下,迅速开展调查,并通过连续多日的排摸与追踪,于昨日查获一起冒充省公安厅督察报复他人的招摇撞骗案,涉嫌此案的违法行为人李某被抓获。
 
  6月2日晚10时许,酒泉路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男子在电话中自称是省公安厅督察暗访组的工作人员,因城关区中街子某酒吧内存在色情服务现象,特向该所做出通报。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核实警情,并通过全面细致的核对检查,没有发现该酒吧存在色情服务等违法行为,在处警民警随后对该酒吧老板徐某询问时得知,当晚10时许,有一名自称是省公厅督察的男子让其免除唱歌和喝酒的费用,但是被他拒绝了。民警得知此情况后觉得十分可疑,便从报警人着手开展调查,同时调取了酒吧内的视频监控进行分析。6月5日下午4时许,连续追踪2天的该所民警在城关区五一山新村找到了谎报警情的男子李某,并经过酒吧工作人员指认确系当晚要求免单的该男子后将其带回所内询问。经查,李某,41岁,四川遂宁人,无业。在证据和事实面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如实交代了6月2日晚在该酒吧消费时,冒充省公安厅督察人员让老板为其免除费用,但遭到老板拒绝后为报复该酒吧随即拨打110谎报酒吧有色情服务的违法事实。
 
  目前,城关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谎报警情,冒充警察(军警)招摇撞骗的违法行为人李某分别做出行政拘留五日和十日,合并执行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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