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速公路非现场违法行为自助处理系统今起启用

时间:2014-09-01 08:13来源:大西北网-宁夏新闻网 作者: 董静怡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9月1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8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获悉,新购置的16台高速公路非现场违法行为自助处理系统已调试完毕,9月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全区14个高速交警大队预计于9月15日前逐一配备安装,网络缴费系统预计9月底开通。

  2分钟内自助处理交通违法

  据了解,驾驶人在非现场违法行为自助处理系统处理违法行为只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同时知晓车辆行驶证上的车号、车辆识别代码后四位数、处理违法当事人驾驶证档案号后四位数,就可以直接办理了。缴纳罚款时,只需输入处罚决定书号,用任一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均可成功缴费。此外,柜台处理与非现场违法行为自助处理系统同时开放,驾驶人可以自行选择。

  “由于人工工作时间限制,违法处理大厅的上班时间是早晨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许多驾驶员白天工作,只有晚上才有空闲。现在,我们把非现场违法行为自助处理系统放置在各高速交警大队办公楼的楼道里,方便驾驶员随时、就近处理违法。”包海林说。

  记者在高速交警支队违法处理大厅看到,驾驶员输入车牌号、选择车辆类型、输入车辆识别代号后四位,将出现查询违法记录、违法确认、缴款,以及输入决定书号缴纳交通罚款两种业务办理方式,选择一种方式点击处理,刷二代身份证、输入驾驶证档案号后四位数,就可自助处理,2分钟内便可办结。

  在柜面上处理违法需要驾驶人带着驾驶证原件、行驶证及本人身份证,在违法处理大厅上班时间内排队叫号等候。“如果排队等候人不多且办理顺利,一辆车的违法处理大约需要10分钟。非现场违法行为自助处理系统大大缩短了群众等候时间。”违法处理大厅工作人员杨文军告诉记者。

  记分达12分系统不予处理

  “高速公路沿川子、同心、固原等地处理交通违法缴费十分不方便,现在可以使用非现场违法行为自助处理系统,处理违法的同时就能缴纳罚款。”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科技科科长包海林说。

  需要注意的是,非现场违法行为自助处理系统只能处理200元及200元以下罚款,累计记分不大于11分。记分达到12分的,系统会自动提示,不予处理。比如,您的驾驶证之前已经记了9分,现在在自助系统上只能再记2分。为了防止“黑牛”代扣分,一辆车的违法行为最多只能使用3本驾驶证处理。此外,危化车辆、客运车辆驾驶员不允许使用自助系统处理违法,必须在柜面办理。

  另外,驾驶证在实习期内(取得不满一年),原则上不允许记分,若用此驾驶证处理违法行为,驾驶证实习期将会延长半年,倘若在延长期内驾驶证再次记分达到6分,该驾驶证将被注销。
http://www.nxnews.net/sh/system/2014/09/01/011051127.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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