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丧葬费标准增至1800元

时间:2015-05-16 12:56来源:大西北网-宁夏新闻网 作者: 张静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5月16日讯 根据银川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之后,社保基金将给予一定的丧葬费。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提高,丧葬费标准也有所提高。2015年银川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丧葬费标准增加至1800元,在全区处于最高水平。

  5月15日记者从银川市社保局获悉,银川市2011、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标准仅为660元,从2013年起逐年提高,从1140元、1620元,提高至2015年的1800元。丧葬费标准的提高对参保人员家属及时申报办理丧葬费手续具有促进作用,同时有助于社保机构及时对死亡人员的数据进行清理。死亡人员家属除了可以领取丧葬费外,参保人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包括财政补贴部分)也予以退还。

http://www.nxnews.net/ms/system/2015/05/16/011112061.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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