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26日讯 据青海新闻网报道 (本网记者 崔永焘 报道) 3月26日上午,青海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决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次我省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本省行政区域内按政策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家庭,取消生育第二个孩子四年间隔的时间限制。这标志着我省“单独二孩”政策正式落地(该决议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决议要求,生育政策调整完善后,我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促进本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决议同时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法规和此决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和决议得到有效实施。
http://www.qhnews.com/index/system/2014/03/26/011341736.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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