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九部门联合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时间:2016-10-10 09:21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周建萍 点击: 载入中...

  10月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由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9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已正式下发。《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激励政策,使骨灰装棺再葬、散埋乱葬和墓位面积超标得到有效治理,让节地生态、移风易俗新风尚成为殡葬活动主流。


  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意见》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注重引导创新发展、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在火葬区由政府主导新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提高城乡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督促各经营性公墓设立节地生态安葬墓区,墓穴用地规范,引导不单设墓碑或设小型墓碑。


  将大力推行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在火葬区,推行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提倡使用节地型墓位和小型化、微型化墓碑,积极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倡导骨灰撒散、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在土葬改革区,遗体或骨灰应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内集中安葬(安放),倡导遗体或骨灰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


  同时,不断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提供网上预约、服务热线、咨询窗口等便捷方式,拓展全程引导、悲伤抚慰等服务项目,注重环境绿化美化,引导文明低碳祭扫,保持墓区整洁肃穆。积极培育现代殡葬文化。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积极组织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殡葬文化,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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