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全市划分成3748个“小格” 消除治霾“盲区”

时间:2014-11-11 09:52来源:大西北网-华商报 作者:王卫平 版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1月11日讯  昨日召开的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西安市推进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把全市划分成3748个小网格,使得治污减霾工作处处有人管,时时有人看。”西安市政府咨询员朱智生这样说。
  
  为有效解决当前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交叉、执法力量分散、基层机构不全、任务落实不力等问题,西安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通过建立四级网格体系,推动治污减霾工作重心下移,着力消除治污减霾工作“盲区”。
  
  全市在现有区县、街镇、村社的基础上,将设置为四级网格体系。具体划分为1个一级网格(全市范围)、21个二级网格(各区县、开发区)、176个三级网格(街办、镇)和3748个四级网格(社区、村)。全市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街道社区、镇村组、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均纳入网格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治污减霾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
  
  一级、二级网格发挥组织、指挥、督查、协调的领导作用,三级、四级网格发挥巡查、发现、上报、及时处置的基础作用。四级网格各司其职,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逐级负责,分级办理。其中,各区县政府对辖区内治污减霾网格化工作全面负责,市级领导包抓二级网格(区县)、区县领导包抓三级网格(街、镇)、街镇领导包抓四级网格(社区、村)。
  
  另外,将在三级网格(街、镇)设立环保所,把管理触角直接深入街镇、村社。
  
  该实施意见要求市区两级确保治污减霾经费,还要建立数字信息技术平台,运用多种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区县各职能部门治污减霾工作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协同作战,真正实现治污减霾工作智能化、精细化和数字化。
  
  西安市还将坚持分级考核、分类考核、定量考核并行,量化、细化、实化网格管理考核指标。通过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将被严肃问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将获表彰奖励。
  
  黄标车由三环内限行将扩至“远郊区县自行划定”
  
  西安市黄标车将每季度检验一次,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补贴翻倍

  
  昨日上午,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还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对黄标车实行每季度检验一次,黄标车限行区域将扩至周至、户县、高陵、蓝田等远郊区县,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补贴将翻倍。
  
  2017年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
  
  根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2014年西安市需完成39967辆(其中注册运营黄标车16844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不含摩托车)的淘汰任务。
  
  据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王海玲介绍,截至目前,西安市今年已淘汰约36000辆黄标车,今年任务还差3000多辆,他们有信心在年底前完成全年任务。
  
  昨日通过的这一方案还确定了未来西安市关于淘汰黄标车的目标任务:到明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到2017年,全市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
  
  黄标车限行范围将增大
  

  将实施黄标车和无标车限行禁行措施,把“主城区三环路内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实施“远郊区县(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根据实际道路状况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限行时段为7时-22时”。无标车禁止上路行驶,未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申领完毕,逾期未申领的车辆一律按无标车对待。
  
  今年12月1日起,三环区域内全面实施电子抓拍。远郊区县应尽快完善电子抓拍系统,明年7月前全面投入使用,同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
  
  黄标车每季度检验一次

  
  还将加强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的执法力度,杜绝已注销车辆上路行驶。
  
  从今年10月起,提高黄标车环保、综合性能检测频度,每季度检测1次;对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营运车辆不得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
  
  西安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对出租车、公交车进行重点检查,每年集中检查2次。
  
  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补贴将翻倍
  
  自今年12月1日起,提高非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提升幅度为《西安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补贴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标准的2倍,补贴金额由2000元-6000元提升至4000元-12000元。对符合《西安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补贴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条件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实施分年度差额补贴,在今年淘汰的可全额享受规定的补贴金额,在明年淘汰的可享受规定补贴金额的80%,2016年及以后淘汰的黄标车不予补贴。营运黄标车按照现行补贴办法执行。
  
  财政供养黄标车全部淘汰
  
  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
  
  全市各级财政供养单位应完全淘汰名下黄标车,对未淘汰的黄标车不予财政供养,对未淘汰完黄标车的单位不予办理新车注册或转入、转出登记,淘汰黄标车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从加强报废企业行业管理、查处违法回收企业和个人、打击非法出售和擅自拆解报废车辆三个方面由各职能部门对机动车报废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淘汰报废车辆正常回收、拆解到位。

http://news.hsw.cn/system/2014/1111/177602_4.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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