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小区业主家被水泡损失5万元 物业让18户分摊

时间:2015-04-08 07:49来源:大西北网-华商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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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戴女士在家清理,被水淹的地方很让她头疼 华商报记者 袁琛 摄

  大西北网4月8日讯 戴女士家住城南家立方小区一楼,3月15日,她晚上回家后发现,家里被从马桶溢出的污水泡了,家具、家电损失惨重,随后才知道,原来是她所住的这栋18层楼房的主管道堵塞了。为此戴女士多次找小区物业协商赔偿事宜,物业称下水道被钢丝球、抹布等东西堵塞,戴女士和她楼上的所有住户都有责任,损失应该由这18户分摊。

 

  业主:污水泡了我家损失5万余元

  戴女士住在子午大道和丈八东路十字西北角的家立方小区,她家是一幢18层楼房底层的复式住宅。3月15日晚上9时,她回家后发现,家里被污水泡了,鞋子、水盆等在污水上漂着,墙壁、一楼的屋顶还在滴水。她检查后发现,污水是从自家二楼卫生间的马桶溢出来的。

  “第二天物业的人检查发现,是我们这单元的主管道堵塞了,他们疏通管道时,从管道里掏出钢丝球、抹布等东西,下水管道就是被这些东西堵住了。”戴女士说,虽然问题找到了,但对她家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一直没有定论。

  昨天,华商报记者来到戴女士家,一推开门,就闻到一股难闻的气味,“事情已经发生快一个月了,但污水的臭味还是没退去。”戴女士说,“你看我家的木地板、电视柜、墙面、餐桌……都被泡得没法用了。我算了一下,损失约5万多元。”华商报记者看到,戴女士家二楼的木地板多处翘起,电视柜有裂缝,墙面也到处是被泡过的痕迹。

  物业:堵塞是人为造成物业不应担责

  “事情发生后,我多次找物业协商赔偿问题,但直到现在,仍没有得到赔偿。”戴女士说。

  随后,华商报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谈及此事,物业办负责人沈先生说:“这件事我们一直在积极协调。事情发生后,我们从这栋楼的下水管道里掏出了钢丝球、抹布、卫生巾等垃圾,问楼上的住户这些东西是谁扔进下水道的,没有人承认。所以我们的方案是,戴女士家的损失,由她家及其楼上17家住户分摊,每家2900多元,但因为涉及的业主比较多,我们准备给大家开一个会商议,但时间一直没确定。”

  记者询问,主管道堵塞,物业有没有维护管道的责任?对此沈先生表示,钢丝球、抹布、卫生巾等东西出现在下水道,是人为的,所以不是物业的责任,如果物业承担责任,就是放任业主把这些东西扔进下水道。

  楼上业主:没往下水管道扔过垃圾不愿赔偿

  “对于物业的这种处理方式,我不太认同,如果是我家楼上漏水把我家泡了,我肯定不会找物业,直接去找楼上协商了。可现在是整栋楼的主管道堵塞导致的,我认为还是物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戴女士说道。住在戴女士家楼上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业主说:“主管道堵塞导致污水把一楼泡了,却让我们楼上的来分摊损失,我们不同意。我们从未往下水管道扔过垃圾,让我们赔偿也太冤枉我们了。”

  陕西智晖律师事务所雷小冬律师认为,发生堵塞的是业主家支管以外的下水主管道,这部分管道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维护,建议戴女士查看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上如果约定,小区公共部位物业有维护义务,那么物业就得承担一定责任。

  至于这栋楼的其他住户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雷小冬认为,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哪个住户堵塞了管道,才能让人家承担责任。

  据了解,家立方小区物业办原打算7日18时以后召集18户业主商议赔偿事宜,但由于只联系到4户住户,会没有开成。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408/236890.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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