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景泰:村民私买宅基地过户遭遇“假证” 24.9万打水漂

时间:2014-12-16 12:30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记者薛长明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私买宅基地24.9万元打了水漂
  
  一块土地竟有两张使用证,景泰农民钱地两空




黄春兰购买的宅基地房产

  大西北网12月16日讯 花费24万多元从邻乡村民手中购得一块宅基地,不想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被告知不仅买卖是非法行为,而且对方提供的过户土地使用证也真假难辨。近年来,景泰县上沙沃镇村民黄春兰无数次找到卖家和政府相关部门理论,最终却不得不面临一个尴尬的现实:不但宅基地不是她的,而且购买宅基地的钱款也无法讨回。
  
  村民私买宅基地过户时遭遇“假证”
  
  2009年,景泰县上沙沃镇村民黄春兰花费24.9万元从景泰县红水镇泰安村村民刘某手中购得该村原村民高某的一块宅基地,面积为770平方米,其中前院为270平方米,后院为500平方米,而刘某和高某之间并未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当年10月,黄春兰拿着高某名下的土地使用证到景泰县国土局询问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事宜。然而,国土局一位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她所持的土地使用证是假的,当场没收了此证,还出具了一张假证证明。然而,无论是卖家刘某还是原房主高某都坚持称此证就是国土部门颁发的证件,不可能是假的。
  
  为了搞清楚证件的真假,黄春兰将此事反映至景泰县公安局。经公安局技术鉴定,这张土地使用证是真的。随后,黄春兰拿着公安局出具的鉴定结果找到国土局,国土局工作人员立即改口,承认公安部门的鉴定结果,认为这张土地使用证是真的。但是国土局认为黄春兰花24.9万元购买宅基地是违法买卖行为。景泰县国土局副局长牛彦章告诉记者,自从2004年开始,红水镇就被列为小城镇改革示范镇,红水镇的土地权属性质由原本的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黄春兰非红水镇泰安村村民,不能在泰安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所以其与高某买卖土地属非法买卖宅基地行为,而她和刘某、高某私自签订的买卖协议也属非法。但对于“真假”土地证一事,牛彦章并不愿意多提。
  
  一块地两张证竟然都是真的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虽然黄春兰购买的平房前院面积为270平方米,但是其所持高某的土地使用证所写的面积却为500平方米。随后,记者又找到了高某原房屋前院的另外230平方米的买主,竟意外发现该买主所持的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也是500平方米。就此事,牛彦章表示,这两张土地使用证都是真的,而这些证件是很早之前在镇土地所办的。目前,他们也找不到任何当初办证时的档案或者其他资料,对于为何会出现这种一地两证的现象,现在他们也无法解释。同时,牛彦章告诉记者,现在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已经收回县国土局了。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红水镇村民私底下买卖宅基地的行为较多,办证时发生“一女二嫁”的现象也并非仅此一件。
  
  目前,景泰县国土局提出,黄春兰如果想要将所买的宅基地划归其名下,就必须按照招、拍、挂的程序进行公开出让,即黄春兰需要再花钱买一次宅基地。同时,因为这块宅基地是小城镇商业用地,她还将面临不菲的出让费。其间,黄春兰想放弃买宅基地,并向刘某提出归还已经支付的24.9万元,但遭到了刘某的拒绝。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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