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凉州一期生猪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7-10-18 11:4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内外生猪市场需求,在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威龙葡萄园基地投资建设“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凉州一期生猪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2278.87亩,固定资产投资2.9亿元,项目投产后,年存栏1.5万母猪,年出栏商品猪30万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活区、生产区、治污区、猪粪处理区、病死猪处置区、原料暂存间等。
  
  二、项目选址与城市规划相符
  
  本项目选址在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威龙葡萄园基地。项目所在范围不属于规划规定的孝昌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地下水)陆域边界与农村安全饮用水取水点范围以及规划区范围、镇规划用地范围、重要地表水体功能区范围、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范围。
  
  三、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
  
  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一条“农林业”的第5款“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为鼓励类项目。同时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相关内容“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建立具有相应处理加工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置)机制”。结合本项目的工程内容可以看出,本项目养殖场的配套建设均能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的相关要求,符合孝昌县规划要求。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和生活污水经厂区粪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农肥。正常工况下尾水不会直接流入周边地表水体,因而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厂区污水处理站采取厌氧反应工艺,尾水进入农田施肥。
  
  (2)废气
  
  根据大气估算模式预测,项目无组织排放H2S和NH3的占标率Pmax<10%。
  
  敏感点影响预测:NH3、H2S对区域内环境敏感点的最大小时浓度影响值远低于标准值要求,叠加现状值后仍低于环境标准值,项目对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各敏感点环境大气功能。通过计算,项目无组织排放面源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综合考虑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环评建议企业积极采取除臭措施,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范围内土地规划进行控制,禁止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避免产生环境污染事件。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猪只叫声,引风机、水泵机械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75-95dB(A),经采用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降噪等措施后,本项目猪场场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猪的粪便、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沼渣和脱硫器废脱硫剂、病死猪尸体、母猪分娩过程中产生的胎盘、饲料包装废弃物、脱硫废脱硫剂、防疫时产生的医疗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猪场猪粪采用干法清粪工艺将猪粪单独清出和污水处理站厌氧池沼渣经场区好氧熟化后外售给周边基地作为农肥使用,起到增产减污的作用,实现了资源合理化综合利用,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经合理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病死猪及分娩废物收集后经病死猪处置区处置后资源化利用。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五、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
  
  (1)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
  
  项目区域地下水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项目内设置的贮粪池及稳定塘采取铺设防渗层等措施治理后,不会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
  
  从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来看,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氨、硫化氢以及恶臭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建设项目仍应加强大气防护措施及场区内绿化,以减轻其对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4)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
  
  项目厂界的昼夜环境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建设项目各噪声源按环评要求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后噪声源对各厂界的影响值比较小,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事故影响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为二级。根据对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沼气理化性质、毒理特性、危险特征以及同类项目类比调查,项目事故风险类型确定为泄露、火灾和爆炸。
  
  根据风险值计算结果,建设项目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项目生产过程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发生各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制定好各种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加强防治措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保养检修,消除事故隐患。
  
  六、清洁生产
  
  本猪场污水通过沼气池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用于职工生活,猪粪、沼渣作为有机肥供应给附近农户农田肥用,沼液经过出栏达标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或是消毒后回用于猪舍。项目区域种植的绿化植被能达到空气净化作用。项目对整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有效的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猪粪猪尿经过合理处置后,实现了废物的无害化。资源化,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综上分析可知,项目清洁生产达到国家先进水平。
  
  七、总量控制
  
  本项目养殖采用干清粪工艺清除猪舍粪污,相比水泡粪工艺废水产生量有明显的减少,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也小很多,沼气池产生的沼液在厂区内可处理达标,可实现“猪—沼—农”的种养平衡。故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八、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属畜牧业,选址符合《甘肃省“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9号)关于养猪场选址的规定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可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本项目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
  
  因此,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总18237753302
  
  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杜林
  
  联系电话:18093166167
  
  电子信箱:dulinde@qq.com
  
  十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建设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是否了解该项目的建设情况?
  
  (2)您认为建设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本市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4)是否支持项目建设?
  
  (5)对该项目建设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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