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突尼斯2月14日电(记者 康新文)突尼斯杜泽尔上诉法院14日发表公报宣布,利比亚前总理马哈茂迪及其两名同伴“非法进入突尼斯境内的罪名不成立”。
在杜泽尔上诉法院作出上述裁定后,突尼斯司法部门决定对马哈茂迪及其同伴免予起诉。
马哈茂迪辩护委员会协调人随后向媒体发表声明指出,辩护委员会要求突尼斯政府执行杜泽尔上诉法院的判决,尽快释放马哈茂迪。
声明强调,马哈茂迪在进入突尼斯时持有加盖了突尼斯海关当局公章的外交护照,因此他完全享有在突尼斯自由旅行的权利。况且,马哈茂迪在进入突尼斯时,突尼斯“还没有承认利比亚新政权”。
马哈茂迪及其两名同伴去年9月21日晚在突尼斯边境被捕。突尼斯杜泽尔地方法院当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入境罪”判处马哈茂迪6个月监禁并立即生效。马哈茂迪目前仍被羁押在突尼斯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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