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家上市公司300亿理财调查:最高收益率10.5%(3)

时间:2012-03-05 16:07来源:理财周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必须由公司、银行、保荐方签订三方存管协议,并开展定期检查,账户较大金额的变动,存管银行必须通知保荐人,以保证专款专用。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某支行行长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活期存款账户,除了按规定投向募投项目外,公司可以根据资金用途进程,把部分资金存做定期,除此以外用于其他方面都是违规行为,买理财产品也不行。”


  该支行行长还透露,银行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依据是盖有公章的公司支票以及保荐人的签名,而深圳惠程此次用募集资金购买中行理财产品,甚至没有征得保荐人同意,而是事后由保荐人与董事会例行检查发现,属于深圳惠程与存管银行中行吉林市分行联合违规操作。


  无独有偶,2011年4月,圣莱达[9.64 0.94% 股吧 研报]在中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也发生上述违规操作,挪用专项账户募集资金4740万元,获益19.8万,后由宁波证监局例行检查发现并整改。


  2011年上半年,富安娜[45.48 -1.13% 股吧 研报]在没有经过任何报备的情况下,多次运用5.93亿闲散资金购买工行理财产品,获益共计314.3万,后由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并整改。


  这只是冰山一角。


  违规操作的背后是金融市场的利益诱惑,而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往来关系更耐人琢磨。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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