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俊绘
6月20日,上海地铁官博发布消息,提醒女性穿着太暴露可能导致色狼骚扰。24日上午,两名年轻女子在上海地铁蒙面、手持彩板,上书“我可以骚,你不能扰”,以此抗议。(6月25日中国新闻网)
女 我有诱惑的权利 你有自制的义务
“女性夏日如何清凉着装”这一时尚话题,没想到居然荣幸地成为了公众议题,引起各方人士吐槽。穿多穿少,争执不下,以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官方微博“上海地铁二运”为代表的女性穿得少“不被性骚扰才怪”的言论,引发上海的一些女志愿者们在地铁进行行为艺术。
穿着暴露就是不自重,这是什么逻辑?照此推论,小偷进果园偷苹果是因为苹果长得太红太饱满;摘花人只因花太香;流氓打人抢东西只怪阁下长得太欠揍。这种思维和论调,完全是站在男性立场上的唯女性是错的红颜祸水论,千年流毒,害人不浅。
这样的冲突似曾相识,早在多年前,与中国大陆一水之隔、文化连根的台湾也有一个标语到处可见: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台湾著名才女龙应台当时还只是一个在报社副刊发文赚稿费的,不是当地主管文化的官员。她的评论可谓是一针见血,直至今日仍不过时: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义务。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就连维纳斯,亦是有人看到美,有人就是满脑子性。如果真的要说自重的话,还是男人更该自重吧!堂堂男子汉,连自己的眼、手都管不住,只谈约束他人自由的权利,不谈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责任,无异于“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未免可笑可叹可悲。
当然,话说回来,性感与轻佻往往只是一板之隔,而欣赏与性骚扰也不过是一步之遥。凡事过犹不及。如果相信自己是欣赏而不是骚扰,那么,在挥舞道德大棒之前,要相信对于美的认知,正常的地球人都是相同的。但凡爱美、知美、审美的女性都知道,轻薄透到何种程度,才是对自己的尊重和保护。女士们有诱惑的权利,也有美丽的权利。至于反对者,还是先管好自己吧。 (谭敏)
男 你的“骚权” 不能侵犯我的人权
我总觉得,有些女性对女权的理解太过偏狭,太过自私,她们也许认为,女权就是不加限制的自由,爱怎么穿戴就怎么穿戴,根本不考虑这种所谓的“女权”会对他人造成怎样的影响。就拿在公共场合穿着暴露来说吧,这不但是不自重的表现,在某种意义上,这其实也是对公众(主要是男性)造成的视觉和心理骚扰。但有些女性偏偏无视这一点,一旦受到某些忠告劝诫,却又暴跳如雷,仿佛自身的权利受到了怎样严重的侵犯似的。
殊不知,从来就没有不加任何限制、没有边界的权利,女权同样如此。有些姑娘固然可以不自重地追求所谓的“骚权”,但也不能肆无忌惮地对他人造成视觉骚扰吧。在“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的背后,是不是也折射出了对他人权利的严重蔑视?
说到底,女权的实质应该是一种尊重权,可是,人必须先自尊自重然后才能受到他人的尊重,而一旦女性自己不尊重自己了,这种女权的争取便变得毫无意义了。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可以骚,你不能扰”其实争取的不是女权,而是一种自轻、自利而且不尊重他人的霸道行径。对此,上海地铁二运完全可以对争取“骚权”的女子说:你当然可以骚,但我不能保证你不受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