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卸去附加在奥运之上与体育无关的沉重负担后,公众才会有理性对待失意者的态度
奥运开始的这几天,成为话题中心和争议焦点的不是冠军们,而是那些失意选手。获得射击铜牌的喻丹,在冠军易思玲被媒体围追的背景中默默离开;17岁的小将周俊三次挺举全部失败,媒体以《女举霸主最耻辱一败》来报道此事;举重选手吴景彪发挥不佳,摘银后痛哭“有愧于祖国、有愧于队伍”。
这些场景勾起了新华社记者一次悲凉的回忆:曾经,在一间县宾馆会议室,几十名记者、体育局官员围着山村里接来的一对年迈的奥运选手父母。当奥运选手夺奖牌无望后,刹那间只留下年迈的父母,以及一骑绝尘的悲凉,甚至,都没有人送老人回家。
悲凉的不仅是选手的父母,不仅是目睹世态炎凉的记者,更有公众。当我们在关注奥运金牌榜上每天变换的数字时,如何对待奥运赛场上的那些失意者,甚为重要。奥运虽然追求“更高更快更强”,但对待失意者的态度,更考验着我们的气度和体育精神。
我没有将未拿到金牌的选手称为“失败者”,至多只能称为“失意者”——“失败者”是一个很残酷很伤人的字眼,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战争的规则,当以战争的心态和游戏规则来看待奥运比赛时,自然很容易以“胜利者”和“失败者”的二元思维来区分选手,并崇拜冠军和竞技胜者,歧视和冷落非冠军。
很多中国人对待奥运和金牌的态度,源于冷战的时候所宣传的“体育是和平年代的战争”,时至今日,不少人仍然以战争中“你死我活”的对抗心态理解竞技体育,对没有拿到金牌的选手,自然充满歧视。
回归理性和尊重,首先要去除这种战争心态。体育是体育,战争是战争,体育场上没有失败者。
但无法回避,竞技体育的舞台上,没有拿到金牌和名次,是会失意和失落的。选手会失意,观者会失落。竞技体育,既然有竞争,比的是技艺,必然有输赢,赢者技高一筹,自然扬眉吐气,输者也会失意——体育比赛的刺激和魅力,正在于这种输赢的激烈对抗,越有对抗性,便越有观赏性,越能赢得观众,金牌的含金量也越高,比如足球和篮球。这需要参加竞技体育的选手,要能接受这套游戏规则,赢得起,也要输得起。
奥运赛场上的失意者,需要的不是怜悯和同情,而是尊重。正像因以“耻辱”这样的字眼羞辱过小将周俊的《都市快报》在公开的道歉信中所说:17岁的你的同龄人,或许还在暑假的被窝中,等待爸妈烹制的美味佳肴。我们有过17岁,但已经不再17岁,想当年,我们可能因为生活中的丁点挫折,已泪流满面——这个年龄,能够走上奥运这个平台,并且竭尽全力,尊重比赛规则,就足以赢得尊重了。体育比赛的结果可能是残酷的,但奉献了精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展现了精彩的自我,就足够受到尊重的了。
为什么我们对待奥运失意者的态度是那么的冰冷,除了“体育是和平年代的战争”的观念误导外,更有一个制造冷漠的链条。很多地方的相关部门,是把拿金牌当成一个巨大的政绩工程来做的,当金牌与过多与体育不相关的事物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与地方和形象和领导的面子捆绑在一起,与国家的荣耀感和民族的自豪感联系在一起,失意者似乎就成了罪人。当地方官员眼中只有金牌时,当无法借他们装点自己的政绩时,自然会前后两重天。
只有卸去附加在奥运之上与体育无关的沉重负担后,公众才会更理性、更宽容、更温情地对待失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