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王家安见习记者邸金)11月30日上午,兰州市就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召开听证会。根据法定议程,物价部门阐述了调价理由和成本分析,13位听证代表发表了意见,其中1人因故未能到场,但托人宣读了书面意见。兰州市物价局提出两个上调方案,13名听证会代表中,1人反对污水处理费上涨,2人同意方案一,即居民生活用水处理费由现在的每吨0.5元涨为0.7元,10人一致同意方案二,即由每吨0.5元涨为0.8元。最终是否涨价,兰州市政府将在12月参照听证会意见作出决定。
涨价方案:最低每吨上涨0.2元
根据兰州市物价局提出的调价方案,包括两个上涨标准: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0.5元/吨,调整为0.7元/吨,涨幅40%;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0.8元/吨,调整为1元/吨。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0.5元/吨,调整为0.8元/吨,涨幅60%;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0.8元/吨,调整为1.2元/吨。
听证结果:13名代表12人同意涨价
当天,共有13名听证代表参加,其中12人同意上涨。他们分别是兰州市消协推荐的6名消费者代表:张萍、李娟、唐彦红、常葆、张海琴和聂风兰;污水处理企业代表:段德仁、蔡兴岷;人大代表:段玉宝;利益相关方代表:刘青兰、鲁耀东;专家学者罗应龙。这12人中,有两人同意方案一,10人同意方案二。他们的意见是当前污水处理企业确实入不敷出、亏损严重,政府部门连年补贴压力很大,并且认为即便上涨,每月每户只多出几元的支出,对居民影响不大。
涨价理由
污水处理企业严重亏损
据兰州市物价局介绍,兰州市近郊四区现有七里河安宁、雁儿湾、盐场和西固4座污水处理厂,日生产生活污水约55万吨,但实际日处理量只有39万吨,处理率为65%。另据兰州市价格成本监审局测算,兰州污水处理厂年运营费用约1.9亿元,而预算成本每吨就达1.05元,这和现行征收标准相比,亏损严重。
此外,物价局援引2007年5月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07]15号)第36条规定,要“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每吨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元”。物价局认为,当前兰州现行标准与此相比也差距明显。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