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组建校车专营公司

时间:2013-01-10 07:22来源:鑫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记者  吴少华

  

  鑫报讯 今后,兰州市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督、财政补贴”的原则,建立专营的校车运营公司,并加强对校车运营的管理,让学生坐上方便车、安全车。这是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近日下发的《兰州市校车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里获悉的。

  运营模式划分为两大类

  在运营模式方面,《方案》明确了公办学校运营模式及民办学校运营模式两类。其中,公办学校运营模式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

  投入,分片组建校车专营公司。由公司统一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运车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不参与其他运营。由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根据其运营成本,召开运营成本价格听证会,核定学生每期交纳的乘车费。按照省市县3:2:5的原则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民办学校的运营模式,采取“政府主导、学校运作、部门监管、财政奖励”的模式,由学校出资购车,自主经营,自主定价,独立核算,政府适当给与运营补助。

  幼儿园学生不纳入校车接送对象

  运营原则方面,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近郊四区和红古、永登、榆中、皋兰远郊三县一区,以及兰州新区的中心城区中小学生,鼓励乘坐公交车或步行入学,低年级学生由家长护送。幼儿园学生原则上不纳入校车接送对象,由监护人接送,确需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使用幼儿专用校车。农村小学生2公里以内,初中生3公里以内的学生鼓励其步行上下学。农村中小学生2公里以外的学生可纳入校车接送,有条件的学校尽量在校寄宿,以减少交通风险。同时规定高中学生不纳入校车接送对象。

  校车外观要统一

  《方案》要求,校车应统一着黄色的车体外观颜色,在车辆两侧应统一粘贴校车标牌,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跟车照管人及其联系电话等。同时校车应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携带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校车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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