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驾照究竟行不行?

时间:2013-01-29 15:02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2012年8月,南京市民小苏到南京市车管所申考驾照,却被必须先通过驾校培训为由拒之门外。小苏查阅资料,没找到国家有哪条法律明确规定,考驾照必须经过驾校培训。2013年1月21日,她向南京玄武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状告南京车管所行政不作为。(1月28日《现代快报》)
  熊志(湖北媒体人):驾培市场与驾考捆绑,通过行政审批来严格准入,并指导定价。理论上,这套模式将不合资质的培训机构淘汰,并保证培训价格可控。但实际上,政府前置审批、严格筛选,并非把问题都在前期淘汰了,而是将部分问题后移,驾校在通过审批后,因为竞争不充分,便能自说自话跟风涨价,或者吃拿卡要等。
  驾培驾考捆绑多年,驾考当然不可能一下子敞开大门迎接自学者。目前允许自学者申请报考的地方,申请人数也有严格指标限制。但即便驾考不能向自学成才者完全开放,将驾培市场放开总可以吧?即便驾培市场短时间也无法完全开放,分步放开、适度引入民间力量总可以吧?或者再退一步,即便暂时无法放开,严格控制驾校涨价行为,或者提供驾校涨价的清晰账本总可以吧?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决驾培市场的运作问题,至少要让人们看到诚意。
  舒锐(北京法官):学车和那些完全允许自学的本科、研究生等考试并不一样,学车过程涉及公共安全。学员在自学驾驶的过程中,一旦发生严重事故,甚至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公民有权利自主选择驾驶技术学习途径,必须以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前提。
  而在目前只有驾校有教练车和教练员的现实语境中,除了个别学员原来就在合法场所学过车或者之前取得过驾照后被注销等情形,即使个别法院通过判决、某些地方交管部门通过出台政策赋予了公民自学考驾照权,也将成为一个伪权利。
  这份权利既可能鼓励学员违法学车,使公民和交通安全陷入危险状态,更可能让学车者从违法行为中获利。这不仅有违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初衷,更有违“任何人都不能从违法行为中获利”的正义理念。
  木须虫(湖北职员):法律没有规定报考驾照必须通过驾校培训,便意味着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立法本意是鼓励社会化竞争,驾驶培训者不该只有驾校,还应当包括个人。问题是,在很多地方,驾驶培训更多地为驾校所垄断。
  驾校的市场垄断带来的负面影响无需多言,首先就是让考驾培训缺少了充分的选择权,相应畸生出收费高、质量差,甚至看人办班和收钱的弊端。其实,“自学考驾”并不是“无师自通”,都是有驾证的师傅在教。而在过去驾驶管理宽松的年代,拿驾照就是靠“师徒”的培训。所以,从现实的合理性来看,允许个人获取培训资质带“徒弟”,不仅符合市场需要,还可以扩大一类职业,同时,也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上位法的立法本意,作为下位,更宜在具体的资质管理中,逐步放低门槛,完善资质认定方式与程序,并在考驾报考实行驾驶培训师签名制。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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