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兰州市三部门联动打击“黑中介”

时间:2013-02-27 21:55来源:鑫报 作者:张萍 点击: 载入中...
  兰州市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鑫报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管,兰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决定自2013年2月25日至3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对人力资源市场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清理整顿。
 
  依法打击职业中介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包括:依法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严厉打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依法取缔“黑中介”。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由人社部门、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依法打击以暴力手段胁迫劳动者接受其职业介绍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同时,加强职业中介监管。对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人社部门、工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对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含职业中介许可证、人才中介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人社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对虽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中介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特别是未经核准擅自从事培训业务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的职业中介机构,由人社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此外,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加大对用人单位招用工过程的监管,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违法行为和其他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区同时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兰州市将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用工监管,严厉打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依法严惩“黑劳工”、“黑中介”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违法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维护不放过,涉案嫌疑人没有归案不放过,保持对劳动用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改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兰州市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活动。以职业中介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人力资源交易场所为重点检查区域,重点打击“黑中介”和以职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各县区人社局、公安局、工商局须做出统筹安排,进行全面部署,实施统一行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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