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为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及分配方式,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昨日,七里河农业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确定魏岭乡小山口村、八里镇崖头村、西果园镇西果园村、袁家湾村、彭家坪镇王家堡村共5个行政村作为2013年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先行改革村。
根据指导意见,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运行体制。
在“城中村”改造中已经进行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涉农社区),按原有改革后的模式运行,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对集体净资产存量在100万元以上、有集体企业或有较多的物业载体、有一定经营收入、纯农业行政村,今年率先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净资产存量全部量化到每个成员,形成由自然人、法人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产权结构,形成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和法人实体。
七里河区其它村集体资产超过100万元以上和100万元以下、甚至没有集体净资产或净资产为负数的、不具备改革条件的村,暂时只进行股民资格认定,并通过入户登记造册,户主签字,报乡(镇、涉农街道)审核、备案,待集体经济发展,改革条件具备后再进行股份制改革,坚持成熟一个,改革一个,逐步完成全区村(涉农社区)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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