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
“不再给领导添麻烦”
4月13日,唐慧诉劳教委案败诉第二天,富家桥镇党委书记魏斌给唐慧打电话,唐未接,他给唐慧发短信说:“知道你心情不好,但是我们还是要相信法律,依法办事。”
4月17日,富家桥镇党委书记魏斌说,他们经常开导唐慧要相信法律。他说,希望唐慧无论任何时候,都在法律范围内行动,维权同时保护好自己。不然,公检法司机关又要追究唐慧的责任,然后唐慧出来了再去上访,镇政府又要为她上访负责。
败诉后,唐慧提到过要再上访。4月12日庭审结束后,她情绪激动,面对镜头她说,“我还要去北京,不管多艰难”。
律师斯伟江劝她,把诉劳教委的案子的法律程序走完,不要再去告了,要回归正常的生活。
次日,在唐慧家里,她说很多人劝她,包括镇上的领导干部们。
她说劳教的案子她也不想上访了,接受律师的建议,把法律程序走完。
唐慧还特意谈到镇上的干部。她说,这些年来特别感激他们,对她提供很多帮助,是真正尊重她的人,“他们知道我并不偏激”。
唐慧准备把花店继续开起来,好好生活。她说她也不想再给这些镇干部们添麻烦了。
唐慧女儿案历程
●2006年,唐慧11岁的女儿遭到多人强奸、轮奸,并被送到休闲中心强迫卖淫,其间还多次遭毒打。
●2007年,唐慧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成立专案组调查。两个月后引起湖南省公安厅关注,专案组成立。
●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秦星、周军辉死刑,陈刚、刘润无期徒刑,蒋军军、兰小强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15年。
判决后,唐慧提出抗诉申请,永州市检察院随后抗诉,认为蒋军军、兰小强两名被告量刑过轻。
●2008年9月,湖南省高院将此案发回永州市中院重审。
●2009年2月11日,永州市中院做出重审判决,与初审判决结果一致。判决后,唐慧曾在市中院绝食抗议。
●2009年12月,湖南省高院认为证据不足,再次发回重审。
●2010年3月28日,永州中院对7名被告人重新宣判,秦星、周军辉死刑,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四人无期,秦斌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决,维持原判。
●目前,该案正在最高法院复核阶段。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