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园未建成前暂缓原有学校撤并

时间:2013-09-26 20:48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城镇人口  流动人口逐年增长

  大西北网讯 今年6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两路对兰州、天水、临夏、平凉、庆阳等五市州贯彻实施义务教育“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9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不断增加教育投入,2012年全省上地方财政预算 内教育拨款达379.7亿元,比2011年增长29.2%;2012年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达到7.28%,高于全国4%的比例。目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了学杂费,真正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享受到了免费教科书。全省75万名农村中小学家庭困难寄宿生享受到了生 活费补助。尽管如此,报告仍然指出了我省义务教育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仍然偏低,无法满足教育发展需求;城市义务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特别是优势教育资源严重不足。
 
  同时报告还指出,近年来我省城镇人口和流动人口不断增长,但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的总量并没有明显增加。兰州市作为省会城市,这方面的问题尤其突出 ,必须下大力气解决。
 
  此外,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紧缺,尤其是部分农村学校缺乏拔尖教学 人才,导致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不高,学生流失严重,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 而我省中小学教师的收入也普遍偏低,班主任津贴多年来没有提高,大部分市州还是实行小学10元、初中14元的班主任津贴标准,影响了教师工作的积 极性。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定、城市发展过程中,优先考虑解决适龄儿童上学问题,努力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所占比例,缓解当肖上 学难、择校热的问题。对新建大型居民住宅区在预留学校用地问题要严格把 关,按照条例要求设置相应规模的学校,并与居民住宅同步建设,同步投入 使用。同时,各级政府还应审慎推进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处理好城乡发展与 教育布局的统筹保护公共教育资源。在老城区拆迁、改造过程中,要注意保 护优质教育资源。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在新的学校未全面建成之前,应暂缓 原有学校的撤并,特别是对生源充足、教育质量好的中小学应予以保留,做 到需要保留的坚决保留,需要投入的加大投入,做到行政推动与群众意愿相 协调。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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