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该委联合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正式批复《关于核定省道211线武威至骆驼河口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请示》,批准武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
武骆收费公路全程设置武威西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按核定载重吨位采取过站收费。客车按出厂时核定座位,每10个座位折合1吨计收;拖拉机按12马力折合1吨计收。不足1吨按1吨计收,超过1吨吨位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计;收费金额以元为单位,不足1元,按四舍五入进位至元。凡行驶武骆收费公路的超载超限车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车辆通行费试行计重收费的通知》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武骆收费公路收费期暂定10年,自2014年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此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车辆通行费具体收费标准:
1、小车(含各种小卧车、越野车、吉普车、单排微型车)每通过收费站收取8元;
2、大车每通过收费站每吨收取6元;
3、摩托车每通过收费站每车收取2元;
4、拖拉机每通过收费站每吨收取2元。
对于沿线频繁过往武骆收费公路的车辆按自愿原则按月交纳通行费。月票标准为:汽车每吨每月150元,摩托车每车每月50元,拖拉机每吨每月50元。
对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包括农用三轮车),在农忙期间过往的,车辆通行费优惠减免,具体优惠减免办法由当地市物价局会同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制定,并报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news/lzsq/cs/)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