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拟对22家物业企业吊销资质

时间:2014-06-22 19:13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6月22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企业标准化建设,规范经营行为,优化生活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在日前召开的兰州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针对2013年兰州市开展的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共对10家物业企业、16个物业项目(小区)给予通报表彰,对22家物业企业予以黄牌警告,对1家物业企业予以资质降级,拟对22家物业企业做出吊销企业资质处理。
  
  其中甘肃天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城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给予通报表彰的物业企业,两年年内给予企业资质免检,在参与物业项目投标时评标总分上浮10%。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岸公馆”、兰州上河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鸿运小区”等对16个受到表彰的优秀物业项目,在2014年打造省、市级“示范小区”活动中,将优先进行资格选拔,物业企业1年内给予企业资质免检。
  
  对于在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中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十项”专项整治等活动,工作中拖延应付,敷衍了事,物业托管项目(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效果不明显,业主投诉多,服务质量差的以下物业企业予以黄牌警告。包括兰州东太、兰州鸿立、兰州迭林、兰州迪威、甘肃兰峰、兰州西华苑、兰州富兴、兰州通恒、兰州鸿安、兰州新中兴、甘肃长兴、甘肃万润、兰州华晨、兰州晨景、兰州新天地、兰州广兴、兰州永利、兰州佳裕、兰州林兰、兰州顺华、兰州中润德、兰州鑫杰22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到黄牌警告的物业企业,2年内不得晋升企业资质,不得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得上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此外,对于在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中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未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十项”专项整治等活动的甘肃众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资质降级处理,经省住建厅同意,由二级资质降为三级资质。
  
  对因在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中重视不够,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十项”专项整治等活动,不及时上报相关材料,不按规定制作和悬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各类公示牌,且存在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服务态度恶劣、服务质量不达标、管理混乱、业主投诉多、拒不参加年检的物业企业拟给予吊销企业资质处理。共计包括甘肃嘉禾兴、兰州市安宁区兴安物业管理部、兰州源和、兰州祥苑、兰州万众、甘肃井井、兰州西行、兰州建盛、兰州益建、兰州伟雅、兰州真德、兰州博爱、兰州恒孚、兰州民宇、兰州恒信、兰州金伟、兰州德泓、兰州晟地、兰州北方、兰州星星、兰州荣盛、兰州彩虹22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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