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难致使物管与业主纠纷不断

时间:2014-07-03 20:5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张萍 点击: 载入中...

  城关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车位紧张时应首先满足业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轿车正以惊人的速度走入家庭。小区的车位越来越紧、停车越来越难的现象日益突出。人们在享受现代化交通工具带来的便捷,同时也在承受现代化交通工具带来的停放难的痛苦。近几年来,有关小区停车难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有的住户为了抢车位发生口角摩擦,甚至不惜大打出手;有的住户为了占车位,宁愿将车长期停在小区里,打车上班;有的住户为了抢车位不得不提前下班;有的住户晚上将车停到了马路旁边,占道停车,带来诸多安全隐患。为了解决小区业主停车难的问题,一些小区物管不惜将美丽的绿化环境改成停车场而被业主告上法庭……


  小区车位紧张引发纠纷不断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小区业主因车辆无序占道或小区物管将绿地改为泊车位而拒缴物业费的问题。小区停车困难也致使不少有车业主与物业间产生矛盾,而部分有车业主因没车位乱停乱压绿地导致更多没车业主与物业产生矛盾。


  “我住的小区有一部分车库(车库都出租出去了)。因为车多车库少,现在小区院里有车的业主在没有车库的情况下到处乱停车,他们停车的地方应该是公共用地,我想问问像这样我可以拒交物业费吗?”近日,城关区物管办接到家住铁路局附近的吴女士打来的投诉电话。其实,诸如吴女士遭遇的此类问题,城关区物管办每天都要接到几十个类似投诉,而在实际处理投诉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难题。


  “有的小区因为车位不足而将绿地改成了泊车位,但这样一来,没车的业主会认为绿地面积缩小影响了他们的居住环境,有车的业主则认为小区为自己解决了停车问题。这种情况下,物管办介入协调也很难。”城关区物管办相关负责人说,在停车难的现实面前,有车族和停车场管理者应相互配合,理解,埋怨、推卸责任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只有大家共同努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真正让停车变得不再难。


  小区停车难是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


  其实,造成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小区建筑规划问题,有技术设计问题,有开发商利益问题,有土地资源问题等等。目前小区停车难问题多集中在老的住宅小区,在开发时未充分考虑到停车泊位的建设。对车辆增长估计不足,致使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占用道路,堵塞了消防通道,让居民和社区十分头痛。就是新建的小区也潜伏着这个问题,现在很多新的小区入住率尚不高,停车难的问题尚不突出,一旦入住的居民多了,问题也会暴露出来。而如何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如何保证每个小区住户都有一个车位,让人们安心工作、幸福生活、与邻居和睦相处,已成了购房者、开发商、小区物管最关心的问题。


  一些社会学家也为解决小区停车难题提出了一些建议。诸如建议小区挖掘潜力,多开发停车场地。新建的小区要建好停车场。在开发建设时考虑好停车配套问题,必须按照相应标准配建停车位,老的小区可将一些闲置空地开发建设成临时或长久的停车场,充分利用小区内的场地资源以缓解小区内的停车场;加强小区停车管理工作。在小区里划线定位,统一规划,统一监管,指定停车泊位,营造一种秩序井然、交通方便的生活环境;建设一些透绿停车位。小区内应提倡种植高杆树木,将树下的土地铺上带孔地砖用于停车,将耐压类草种于地砖的孔中,而不耐压的花草种于墙角或起伏不平的地面上,使绿化与停车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好公共停车场。小区应充分考虑公众停车方便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建设社会化管理的停车场,同时完善停车场的经营机制,大力倡导有车族文明停车;设置一些临时停车点。以确保小区主要道路通畅为主,对小区内宽度在4米以上的道路,在不影响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允许单边有序停放小形机动车等。


  小区停车收费应当出具专用凭证


  城关区于2014年6月编制完成的《物业管理条例》对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依照《条例》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安排车辆交通的疏导及管理人员、停车场维护人员和车辆收费管理等人员;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入及停放的车辆实行登记管理,有条件的宜采用刷卡出入管理;管理员应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出现不按规定任意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时,管理人员应及时劝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明显的交通标识及免费告示,避免发生法律纠纷;对于电梯直接通往室内停车场车库的小区,必须做好电梯入口安全防盗监控措施,避免不法人员直接从地下车库进入楼内。


  在停车场收费方面,《条例》规定,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该由当事人(开发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或业主)按照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的方式进行约定。车位紧张时,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利用小区道路便停放汽车的,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企业应当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停车收费标准。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停车费用的分摊,由业主大会和物业企业协商约定;此外,停车收费应当出具专用凭证。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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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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