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有之”的总结和提出,是党中央对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者的当头棒喝,对深化反腐工作,特别是预防腐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值得广大党员干部警醒。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摘发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中的文章。其中,总书记批评一些党员干部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大搞“七个有之”,引起社会公众强烈反响。“七个有之”的总结和提出,是党中央对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者的当头棒喝,对深化反腐工作,特别是预防腐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值得广大党员干部警醒。
“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总书记在去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痛批这“七个有之”,体现出党中央对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向全社会公开总书记对党的高级干部的这些讲话,把党内所存在的这些“家丑”公之于众,接受全体人民的监督和批评,体现出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信心,以及坦荡博大的胸怀。
在反腐高压之下,一些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只要不腐败,就算不得有什么大的过失,党组织也就不能拿自己怎么着,因而放松政治纪律、无视政治规矩,这种认识何其错误。搞小团体、收买人心、拉动选票,这些“七个有之”中的行为,都不符合党纪要求;而匿名诬告、制造谣言,不只是党内政治纪律层面的问题,更是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这种有违法治精神的行为,岂能出现在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上?有这种行为的党员干部,又如何成为引领群众遵纪守法的表率?
这种认识,同样显得非常危险。从党中央铁腕反腐所打掉的诸多“大老虎”来看,“山西帮”“四川派”“石油帮”“秘书帮”等等,折射出“山头主义”在一些人那里仍有市场。这些人中,不乏认为自己在官场中傍上了一棵大树,结成了一个看似有实力的“小团伙”,找到了自己的“靠山”,今后仕途必然一帆风顺的官场得意者。这些帮派中的某些人可能也的确得到了一时的升迁,但是,他们也终归要陷入“窝案”和“串案”之中,成为“塌方式腐败”的牺牲品,落得一起落水的可耻下场。事实表明,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腐败”只会是一种无法信守的承诺,并最终沦为苍白无力的空话。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过,政治纪律是党内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是维护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的根本规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肆无忌惮、胆大妄为,就会失去组织的依靠和力量,难以抵抗种种诱惑和风险,就像一艘小船在大海上失去了风帆,最终陷入腐败的无底深渊,愧对党和人民的培养。
无论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广大普通党员,保持清正廉洁是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保持党组织纯洁性的必然要求。在这个价值观更加多元、利益诱惑更加多样的时代,党员干部要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必须自觉增强信守政治纪律的观念。
“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重视政治纪律,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精神之“钙”,就能做到强身健体,就能增强免疫力,从而远离腐败风险,做党组织充分信任、人民群众高度信赖、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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