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楼塌塌”须夯实政府责任

时间:2015-08-10 08:57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燕征 点击: 载入中...

  倒塌的居民楼 资料图片

  一段时间以来,关于老旧房屋垮塌、阳台“从天而降”的消息不时见诸报端,被人们戏称为“楼塌塌”“楼脆脆”,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如何看待当前我国老旧房屋安全问题,造成房屋垮塌等事故的原因有哪些,如何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老旧房事故多发 安全风险较高

  7月23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一栋老楼的一处二楼阳台坍塌,一楼一名装修工人被夹在楼体和阳台中间,当场身亡,在二楼阳台的一位老人随阳台坠下,受伤入院。

  同日,河南郑州也发生了一处阳台坍塌事故,位于该市兴华街的一栋居民楼5楼、6楼两层住户的南侧阳台墙面全部掉落,且该楼多处阳台出现裂缝,引发过路市民担忧。

  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7月17日紧急召开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4起老旧楼房垮塌事故情况。这4起垮塌事故分别是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遵义市汇川区、遵义市红花岗区和天津市西青区发生的房屋垮塌事故。其中,5月20日发生在贵阳市云岩区的垮塌事故,造成了16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最终公布的调查原因认定为“突发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所致,滑坡由降雨诱发。”

  不久前,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发布“危房”风险评估预警,将其风险定级为“中高危”级别。该中心主任唐钧表示,作出“中高危”的风险评估定级依据主要有三项:第一,全国老房旧房数量多,“危房”风险点多且复杂,防控难度大。第二,“危房”事故频发,老旧房屋的居民众多,易引发社会恐慌。第三,“危房”善后处理的责任主体多、责任边界不清晰,存在责任推诿情况,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

  在7月17日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履新不久的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强调,要全面、迅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别是雨季已经到来,一刻都不能耽搁。各地要认真细致做好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栋、不漏一户,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全部整治到位。要认真调查前几起事故的原因,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处理结果一定要公之于众。

  多因素影响楼房安全 维护监管机制较弱

  从近几年楼房倒塌、阳台等建筑构件坠落事故来看,这些建筑大多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建,建筑时间不过二三十年,发生此类事故的原因有哪些?老旧楼房面临哪些安全风险?

  唐钧表示,目前我国房屋安全风险点主要包括房屋施工风险、违章搭建、房屋选址风险、房屋设计风险、房屋“失修失养”、房屋使用风险、不可抗力等7个方面的风险。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苗启松认为,老旧住宅倒塌原因主要有三方面:房屋自身质量问题;房屋使用过程中居民私自拆改主体结构;意外荷载,如滑坡、煤气爆炸等。从已经发生的事故来看,既有单一原因,也有的是多重因素叠加所致。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但是,我国大部分有关房屋质量的相关法律于1993年以后出台,因而此前建造的房屋缺乏严格的质量标准。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毛其智从专业角度进行了分析。他介绍,目前我国既有建筑总面积已经接近600亿平方米,与如此庞大的工程量相比,事故率相对并不是很高。“但是每一次事故的发生都牵扯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所以出现任何一次事故都是大事。”毛其智强调。

  近些年,我国针对房屋施工质量逐渐建立起一套较为规范的制度体系。毛其智表示,现在大多数建筑问题主要是在房屋长期使用、维护的过程中出现的。“灾害的发生往往会有一些迹象,发生这些迹象后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而这样的机制在国内的城市和乡村都是非常弱的。”

  毛其智举例,目前北京老城里还有为数不少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的简易楼,这些简易楼的设计使用寿命是30年,现在普遍过了50年,但是实际进行改造维护的,到目前为止还很少。“相关部门在楼房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管职责,比设计、建造、竣工验收等环节薄弱得多。”毛其智指出。

  建立定期排查机制 明确各方责任

  老旧小区建成时间早、房屋设施老化,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等机构往往不健全,而当初的建设施工单位很多也已经不复存在,如何有效解决房屋安全风险、发生事故后谁来负责都亟待进行规范。

  毛其智表示,很多老旧小区房屋都是由单位统一分配的房子,随着原单位的撤销合并等,造成房屋产权不明晰。他建议,首先应该明晰房屋产权,落实房屋的管理责任。产权明晰后,一般的维修工作应由业主承担。由于居委会和业主等不具有技术上的能力,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建立专门的房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具体安全标准,出现问题如何处理解决、谁是责任承担人、政府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都需要明确。“像每年车检一样,房子也需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现在,现代化的小区住房都需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由居委会和物业共同进行维修和养护,但是也有相当多的老旧小区缺乏管理甚至不存在管理,业主对如何筹集、使用维修资金往往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应该建立业主共同参与的机制,如果涉及楼房安全,影响到居民生命安全的时候,就应该使用强制性机制,而一般的维护保养则使用协调机制。”毛其智建议。他同时指出,房屋也是有一定寿命的,楼房破损到一定程度需要有一定机制进行报废处理。这些软件建设是近期城市建设中的短板,除了关注新建楼房,应该对旧楼改造予以长期关注。

  在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上,住建部针对老旧房屋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要求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危旧房改造,对需要进行拆除、改建或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优先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要求各地逐步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加快研究制定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政策,逐步形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社区、街道、房地产主管部门等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

  唐钧表示,首先要做好风险识别,针对房屋建筑的风险点,从源头做好排除危险因素的工作;在中观层面,要针对风险点定期做排查监测;要形成“责任倒查、责任联动”的机制,做到“责任倒查,一查到底,终身负责”。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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