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安宁区普法工作按照“街道有活动、部门有重点、区上有典型”的要求,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推进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实施“龙头工程”,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 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 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并将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领导干 部的重要依据,促使领导干部学法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实施“主体工程”,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组织医院、宾馆、商场、车站等单位,利 用法制宣传栏、公示牌、宣传册等形式,开展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实现宣 传阵地和资源共享。实施“基础工程”,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对口联 系帮扶机制,开展“法律直通车”活动,免费为下岗、残疾、困难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 2014年在全区全面铺开。整合社区资源,在全区各个社区开办了“法制课堂”,将《宪法》等 法律法规纳入社区学校课程。四是实施“诚信工程”,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以创建和谐 劳动关系为抓手,编印《法律服务手册》,重点对《劳动合同法》、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经济 秩序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招投标、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 制度进行了宣传。五是实施“希望工程”,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各学校配备了法制副 校长,在全区各类学校普遍开设了法制教育课,针对青少年学法实际,制作了预防青少年违法 犯罪系列漫画展板,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月、宣传周”等特定时间, 重点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实施“和谐工程”,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为了有效增强宗教人员的法律意识, 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的民主和法制化水平,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平安寺院创建活动的通知》 ,大力宣传《宪法》等12部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同时为信教群众提供有关法律事务帮助 ,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依法开展宗教事务活动。
实施“阳光工程”,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全区各部门针对村改社区后涉农社区居 民和流动人口的特点,开展了“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活动。通过设立法律法规咨询站 ,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共举办各种法制宣传、专题讲座、培训168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 同时,开辟农民工维权“无障碍通道”,近五年来,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98件,为农民 工追讨拖欠工资款1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