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警方教市民预防电信诈骗

时间:2017-04-05 15:44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冯忠海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最近一段时间,城关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诈骗手段多样,作案手法变快,给人民群众造成一定的损失。为此,城关警方在重点加大对电信诈骗犯罪打击查处力度的同时,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专门梳理出几类常见虚假信息诈骗骗术,剖析其规律特点、作案方式,目的在于揭露诈骗伎俩,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骗、识骗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诈骗种类和方式


  、办理信用卡和提高信用卡额度诈骗。


  犯罪嫌疑人打着“有办法帮助办理信用卡和提高信用卡额度”的幌子,通过钓鱼网站或直接打电话、或通过微信圈、报纸、邮件等刊登可办理高额透支信用卡的广告,以诱使那些想快速办理信用卡和提高信用卡额度的持卡人找其帮助,或是冒充银行客服人员以此增加可信度。一旦事主与其联系,犯罪嫌疑人则以“手续费”、“中介费”、“保证金”等虚假理由要求事主连续转款、致使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刷信誉度(刷单)诈骗。


  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平台散布招聘替淘宝店铺刷信誉兼职的广告,再利用QQ与受害人联系,因该项兼职对受害人的工作经验及学历无任何要求,加之报酬丰厚,诱惑力较大。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购买商品替商家刷信誉为幌子,告知受害人在购买商品后将返还其本金及佣金实施诈骗。


  、“木马短信”(伪基站)诈骗。


  犯罪嫌疑人利用短信群发器(伪基站设备)冒充银行、电信公司、石油公司等官方客服信息,向不特定人群发送含有钓鱼网站网址、假官方客服电话的短信,或者向特定手机号码发送包含机主真实信息的木马短信,短信内容均为告知受害人账户积分可兑换现金,诱导受害人点击网络链接时,木马病毒植入手机并在后台运行,将手机内通讯录、支付宝、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发给指定手机号码,持续监视手机短信,拦截网上银行消费验证码,同时向联系(受害)人不断发送木马短信,实现蠕虫式传播进而实施诈骗。


  、冒充熟人、领导、好友或公检法诈骗。


  近年来,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已成为犯罪嫌疑人侵害的重点目标,危害愈来愈严重。境外诈骗团伙通过网络改号电话拨打被害人电话,冒充熟人、领导(或公检法)利用QQ号码或微信号,向财会人员发送汇款指令,或以受害人“电话欠费、信息泄露、法院传票、信用卡年费扣除、恶意透支、涉及洗钱”等为由,要求被害人查看假冒“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中的通缉令,对受害人进行诱惑、恐吓,诱骗受害人将钱款转至指定的账号内,后通过网络银行在境外将赃款层层分解并在ATM机上提现。


  诈骗分子之所以屡屡得手,主要是利用人民群众惧损趋利避害心理、情义救助等心理特点实施诈骗。骗术千变万化,花样层出不穷,但是万变不离其宗,一些基本的诈骗伎俩还是有迹可循的。


  预防诈骗常识


  针对犯罪分子谎称帮忙直接转到相关单位电话的伎俩,警方提醒:公安、银行和通信运营商系统的电话并非一个总机,相互间电话不能直接转接。


  “眼见非为实”,不要轻信来电显示的号码。骗子往往通过“任意显号”软件,掩盖其真实号码,并虚假显示国家机关电话号码,骗取市民信任。警方提醒:市民接到此类电话,不要轻信,有疑问可挂断电话再行回拨确认。


  警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绝对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更不会要求市民转账或开设网上银行进行资金操作,如在网络中遇到此种情况,可直接报警。


  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警方提示:办案人员一般不会通过电话了解群众存款等隐私情况。如果涉及办案,会当面出具工作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当面进行询问。如需要冻结个人银行账户时,会向银行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预防诈骗要领


  城关警方提醒,在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后,须做到以下三步:一是准确记录骗子的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账户姓名、微信名、网名等;二是尽快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三是及时准确将骗子的账号和账户姓名等信息提供给民警,由公安机关进行紧急拦截支付。


  平日要坚决做到以下几点:“六不”:即不轻信,不汇款、不透露、不扫描、不点击链接、不接听转接电话。“三问”:遇到情况,主动问警察,主动问银行、主动问当事人;同时在汇款、转账时做到“三清楚”,即清楚收款人真实身份、不轻信陌生人电话,清楚汇款转账的用途、不轻信所谓的安全账户,清楚给陌生人汇款转账的风险、不轻信别人的承诺。与此同时,要养成“七个好习惯”,1、保护好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保管好不用的复印件、睡眠卡、交易流水信息;2、网上银行操作时,最好手工输入银行官方网址,防止登录钓鱼网站;3、密码设置要相对复杂、独立,避免与其他密码相同;4、开通账户动帐通知短信,一旦发现账户资金有异常变动,立即冻结或挂失;5、不随意链接不明公共WIFI进行网上银行、支付账户操作;6、单独设立小额独立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网上购物消费。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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