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禁烟一年多喜忧参半:行政单位效果显著 娱乐场所“烟雾缭绕”

时间:2015-04-27 10:4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王志俭 点击: 载入中...
  

  
  从2014年1月1日起,《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开始实行。如今控制吸烟条例实行已经一年多时间,兰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效果究竟如何?连日来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省图:没有抽烟现象
  

  4月23日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滨河东路的省图书馆进行采访。刚进一楼大厅就看到醒目处张贴着禁烟的标志,图书馆内十分寂静,读者进出、走路、说话声音都很轻。西侧读者阅览室内坐着十几名读者,有的在翻看报纸,有的在阅读杂志,有的读者还一边看一边在本子上记录着。读者群中以男性读者居多,年龄以中老年人为主。
  
  阅览室的一位女工作人员轻声向记者介绍,“这些男性读者中确实不少人是烟民。原来他们大多一边看报一边吸烟,图书馆禁烟以后如今他们都养成了习惯,不在图书馆里吸烟了。”图书馆是在去年1月开始禁烟的,刚开始读者确实有些不习惯,但工作人员劝阻时他们还是能积极配合。大约半个多月后就很少有读者抽烟了,之后读者看书不吸烟也成了习惯。
  
  记者在图书馆过道内先后采访了几位读者,退休人员张华山今年64岁。他告诉记者自己是一位有几十年烟龄的老烟民,喜欢学习的他退休后业余时间基本都泡在图书馆里度过。图书馆刚禁烟时他烟瘾犯了只有忍耐着,只是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才抽上一两根。毕竟图书馆是公众学习的场所,喷云吐雾一来影响环境,二来也与图书馆学习气氛不协调。去年禁烟后有段时间确实不适应,但过了这段时间也就逐步习惯了。其实抽烟也是一种氛围,大家都不抽你也就没法抽了。其实禁烟好,不仅对自己对他人也是一件好事情。如今他在家也很少吸烟了,老伴得知原因后高兴地开玩笑,她要给省图书馆送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省图书馆典阅部主任徐双定介绍,省图书馆所有场合都是无烟场所。每个办公室都有禁烟标志,业务单位来人看到标志也不好意思抽烟。另外,省图书馆对违反规定按章办理,前几天一位工作人员因吸烟被馆内通报并罚款200元。由于全馆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如今省图书馆禁烟效果明显,馆内已没人“敢”抽烟了,这对进一步提高省图书馆服务读者的档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省医:大楼内没吸烟人
  
  医院原来是吸烟“重灾区”,家属陪伴患者进医院,在看病、挂号、取药等环节上抽烟,这在医院原来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更不要说患者住院,家属陪员寂寞抽烟了,那时住院部过道内陪员喷云吐雾场面随处可见。这几天记者先后几次探访省人民医院,发现原来这些镜头已成了历史。
  
  4月21日15时许,记者走进省人民医院。映入眼帘的是精神虚弱的患者和陪伴他们看病的亲友,以及步履匆匆身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电梯口前人们排成长龙,物业工作人员忙碌地疏导着出入电梯的人员,从一楼急诊室一直到19楼住院部,到处张贴着醒目的禁烟宣传广告。而据记者仔细观察,没有发现有一例抽烟的现象。省医新楼二层是手术室,门外墙上屏幕上不时滚动播出着患者做手术的动态。上面有患者姓名科室和手术名称。等待手术的亲友们通过屏幕,可随时了解到患者做手术的情况。
  
  一间约百平方米的大房间内,摆放着几排电镀座椅,患者家属坐在上面耐心等待。他们有的露出焦急神色,有的显出担忧的表情。还有人轻轻交流,或闭目养神,尽管等待的时间漫长熬人,但记者发现现场却没人吸烟。看到这个场面,记者眼前不由浮现出几年前相同场合,人声嘈杂,烟雾缭绕的场景。随后几天记者又连续到该医院实地采访,结果发现不论是门诊部科室,还是住院部病房都没见到吸烟的人员。省人民医院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医院是人们看病治病的场所,本身就需要一个有利治疗的环境。禁烟有益患者身体康复,所以实行禁烟后他们得到了患者和家属的赞同及配合,时间不长医院所有场合就和香烟拜拜了。
  
  据记者几天连续采访了解到的情况看,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卫生机构、养老企业以及大、中、小学校等行政单位,禁烟效果都很明显。
  
  娱乐场所:依然“烟雾缭绕”
  
  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禁烟在行政单位效果显著。但在网吧、KTV、饭馆等休闲娱乐场所,禁烟令还是形同虚设,这些场所依然烟雾缭绕。4月22日记者走进西站一家网吧,墙上虽然张贴着禁止吸烟的宣传牌,但坐在电脑前的许多网友对此视而不见。不少人嘴上叼着香烟喷云吐雾,整个网吧大厅内烟雾缭绕,空气中弥漫着香烟的混合气味。
  
  记者随意询问一位正在吸烟的中年男子,是否看到了墙上禁烟的标识,该男子用审视的眼光看了记者一眼,然后说单位上不让吸烟,回到家老婆也不让吸烟,你说到娱乐场所还不让人吸烟,这还让人活不活了?网吧虽然有标识,但在这里大家都在吸烟,自己也就跟着吸烟放松放松。“哦,忘了问了你是干啥的?”中年男子询问记者身份。“和你一样也是来这里放松心情的。”记者说时。中年男子半信半疑地点了点头。
  
  网吧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网吧吸烟似乎成了一条大家默许的规矩,网民在网吧吸烟好像天经地义成了铁律,而几乎每个网吧的网民都在吸烟,并且他们也管不过来那么多人,网民是网吧的上帝,如果你不让网民吸烟,谁还愿意到你这里玩呢?网吧也要生存,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工作人员一脸无奈地说道。之后记者走进市区多家网吧进行调查,发现几乎所有网吧都存在类似情况,烟雾缭绕似乎是网吧的一道风景线。
  
  而据记者调查了解,市区许多饭馆和火锅店内,类似的情况也比比皆是。4月22日19时许,记者和朋友走进大众巷的一家餐馆。一走进里面就能闻到一股烟味,几乎所有桌子旁都有吸烟的人,烟民们一边潇洒地吸烟一边聊着天吃饭,一副悠哉悠哉的样子。而记者看到餐厅墙上就张贴着禁止吸烟的宣传牌,但吸烟的人依然腾云驾雾。记者询问餐厅经理时,对方苦笑着说,顾客就是餐馆的衣食父母,如今餐饮业竞争愈加激烈,如果你再不让人家吸烟,人家就会去别的餐馆消费,这不是自己砸自己的锅吗?开家餐馆不容易,厨师服务人员算上要十几个人,没有顾客吃饭餐馆如何维持?权衡之下,他们只好选择被动禁烟,如果劝说顾客不听,那他们也只能顺其自然。
  
  记者调查发现,出于自身生存原因,娱乐场所对顾客吸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显然禁烟令在娱乐场所成了聋子的耳朵。
  
  烟民:不吸烟人观点PK
  
  西固某事业单位上班的张明,是一位有着十几年烟龄的市民。说起公共场所禁烟张明态度矛盾,他既赞成又不理解,他说在医院、图书馆、博物馆这些场所禁烟完全应该,而人们去娱乐场所就是为了放松心情,如果在这些场合也不让人们吸烟,那人们的郁闷心情该如何发泄呢?
  
  当然张明从内心还是赞同禁烟,吸烟有害健康这个大道理他懂。张明有个6岁男孩,在家老婆不会让他吸烟,而他也理解这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其实,他也早想戒烟。但以前人们见面就要让烟,你不接烟好像就看不起人家。你吸了人家的烟,也会主动给人家让烟。尤其几个人在一起的时候纸烟一根接着一根。吸完回到家,他自己也感到喉咙难受肚子不舒服。可第二天见面大家又是这样,张明讲他原来烟瘾不大,后来经过多次这样的“熏陶”,他的烟瘾也越来越大,到后来一天要吸3包烟,一月下来开支很大。他也下过很多次戒烟的决心,但周围都是吸烟环境,烟友的一句怕老婆的玩笑话就让他戒烟成为空谈,而每次戒后重新吸烟,烟瘾反而比以前更大了。
  
  对此,43岁在私企上班的张军则持相反态度。张军少年时因好奇偷吸过几次纸烟,呛人的感受让他成人后也不吸烟。“我一闻到烟味就感觉喉咙不舒服,以前没有禁烟前走到哪里都受罪,现在公共场所禁烟真是太好了,这对不吸烟者是一个保护。不过,如今虽然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少了,可是娱乐场所和餐馆依然烟雾缭绕,走进这些场合依然要受到‘污染’。”张军认为,吸烟人无视禁烟条列,不顾他人感受肆无忌惮的在娱乐场所吸烟,这是对他人人格的侵犯。餐馆、娱乐场所是公众场所,吸烟者不能图自己的一时痛快,而牺牲他人的利益。张军以为要做到公正平等,就要按照禁烟令的条规对吸烟者进行重罚,不然禁烟令就是一纸空文。
  
  社会学家:禁烟宣传应与立法同步
  
  无视“禁烟令”,部分公共场所控烟难确实是不争的事实。而这也让不少市民无故遭受二手烟的危害。很多人把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当回事,怎样才能制止这种行为?
  
  对此,兰州大学哲学和社会学院兼职教授社会学家臧海群认为:“兰州禁烟宣传与立法应同步进行。禁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能仅靠一些规定制约,需要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实行处罚措施。禁烟要像禁止酒驾那样,加大处罚力度。但目前兰州市仅出台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而没有相应的惩处法律措施,‘禁烟令’只能是一纸空文。”因此,臧海群建议兰州市应该尽快把禁烟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并早日出台实行,以便让禁烟法成为《兰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有力保障。
  
  另外,臧海群还表示,禁烟除了个人自觉,烟民加强自身约束外,制定禁烟细则也非常重要。如从公共场所抓起,首先要在公共场所设置专人负责禁烟。比如商场内就要制定一些细则,派出专人巡视,遇到吸烟者主动上前劝说,“一般烟民听到别人劝说后,多数会掐灭手中的纸烟。”另外他还建议,应加大对公共场所吸烟者的处罚力度,细化落实相关政策的条例。
  
  看外国如何控烟
  
  美国:烟盒广告被“吸烟有害”覆盖

  
  2009年6月,美国出台《家庭吸烟预防和烟草控制法》。根据法案政府有关部门有权降低烟草制品尼古丁含量,有权禁止将香烟制成糖果口味吸引年轻人。烟草公司也被要求用“吸烟有害”等字样覆盖香烟盒的广告画。
  
  韩国:公共设施室内禁烟
  
  2009年12月8日,韩国保健福祉家庭部表示,计划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所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根据相关禁烟综合对策,从2011年起,韩国所有公共设施室内空间和人群聚集的室外空间,均被指定为禁烟区。
  
  芬兰:向未成年人售烟判监禁
  
  2010年10月1日,芬兰禁烟法修正案生效。新修订的禁烟法规定,任何人违反法律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或替未成年人购买香烟,当事人将被处以罚款或被判处6个月的监禁。
  
  新加坡:禁烟绝招是重罚
  
  新加坡对于违反禁烟令的绝招就是重罚,在禁烟区吸烟将被罚款200新元(约合135美元),阻挠禁烟令执行将被处以1000新元(约合675美元)的罚款或监禁6个月,甚至还要被起诉。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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