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兰州市医疗器械“四整治”

时间:2014-03-31 09:1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甘菊萍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3月31日讯,昨日,记者从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监管,整治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4月1日起,将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为突破口,着力整治、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和使用无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整治重点是:(一)整治违规生产行为。重点整治违法生产加工定制式义齿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及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加工定制式义齿行为。对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义齿生产企业,对其原材料、出厂检验要重点进行检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厉查处。(二)整治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以“讲座”“体验式”方式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助听器,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经营第三类植入性产品,无证经营血源筛查类体外诊断试剂,未按要求贮存和运输体外诊断试剂,擅自变更许可事项及降低经营条件等行为。(三)整治使用无证产品行为。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使用无证体外诊断试剂、使用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不规范的行为。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涂改、伪造医疗器械产品标签、说明书和不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标签、说明书规定等产品。(四)整治夸大宣传行为。重点整治腰腿痛、近视眼、糖尿病和高血压等贴敷类、物理治疗类医疗器械进行违法宣传;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和适用范围;利用医疗科研院所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功效证明等进行违法广告宣传等行为。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停止销售、使用,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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