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陕西一男传高考答案 张掖获刑

时间:2014-03-31 09:23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樊丽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3月31日讯,不法分子瞄准出售高考答案这门生意后,从网上购买高考答案,在陕西西安向甘肃多地考生发送高考答案,结果却被警方抓获。3月28日,经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出售高考答案的32岁男子李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故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事件
  
  甘肃考生作弊嫌犯西安被抓
  

  2012年高考期间,张掖市招生办的无线电监控车发现,临泽一中考点有一利用无线电向考场发送高考答案的高考作弊事件。
  
  警方侦查后,在西安将向临泽一中考场传输高考答案的王某甲(已判刑)抓获,后经查证王某甲和河南男子李某从网上购买高考答案后,用电脑QQ的形式,将高考答案发送给事先向其购买无线电传输设备的高考考生,系共犯。王某甲被抓获后,李某潜逃,经临泽县公安局网上追逃,2013年5月20日,李某被兰州市公安局抓获移交临泽县公安局。
  
  判决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获刑二年半

  
  临泽县法院一审查明,李某于2012年4、5月份,在西安遇到同乡王某甲(已判刑),二人商议利用帮助高考考生考试作弊的方式非法牟利。
  
  2012年高考期间,二人从网上购买高考答案后,租用西安市西北政法大学对面一宾馆,在房间里面通过网络非法获取高考答案,之后利用QQ向高考考生传输答案。二人先后作案4起,骗取受害人钱财7.46万元。
  
  临泽县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国家教育统一招考的试题及答案在解密前属于绝密级事项,但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高考前和研究生考试前向参加考试的考生销售作弊用无线传输设备,在考试期间非法获取考试答案,并向考生传输答案,其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故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张掖市中院终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故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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