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时间:2014-05-20 09:24来源:西部商报 作者:佚名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金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大西北网5月2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据甘肃廉政网消息,近日金昌市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严肃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对6人给予了纪律处分。金昌市纪委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紧盯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打折扣搞变通,穿“隐形衣”的“四风”问题,要善于发现揭露,快查快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1.金昌市农牧局局长杨秀俊收受节礼问题。
  
  2013年中秋节前,市农牧局局长、党组书记、市七届纪委委员杨秀俊收受市农牧局下属单位法人代表所送礼金。市纪委决定给予杨秀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公安分局双湾派出所民警李伟酒驾肇事逃逸案。
  
  2014年4月7日22时40分许,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双湾派出所民警李伟酒后驾私车,行至市区新华路政府巷口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驾车逃逸。当事人李伟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依法刑事拘留;市纪委责成市公安局纪委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该派出所所长朱生安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免去所长职务;给予该派出所副所长刘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金川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明光行政警告处分。
  
  3.金昌金川区环卫局职工蒋世寿公车私用酿成交通事故问题。
  
  2014年5月1日晚,金川区环卫局职工蒋世寿私驾公车前往河西堡办理私事,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受损、本人轻伤的单方责任交通事故。金川区纪委责成区人社局给予当事人蒋世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九级职员降为十级职员,对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给予负有管理责任的区环卫局办公室副主任杨永刚行政警告处分。
  
  原文链接:http://gansu.gansudaily.com.cn/system/2014/05/20/015018795.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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