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通报7起违反作风纪律规定典型问题

时间:2015-04-21 09:43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李红军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4月21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日前,天水市纪委通报了7起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典型问题。
  
  1、秦州区枣园巷小学违规收费的问题。2014-2015学年度,枣园巷小学向179名新招收学前班学生,按每人100元违规收取预交书费,共收取预交书费17900元。秦州区纪委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枣园巷小学校长鱼天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全部退还。
  
  2、麦积区新阳中心卫生院席西分院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2014年,新阳中心卫生院席西分院以工会会费名义给5名干部发放补助4050元,给4名干部发放春节值班费1600元,先后两次给5名干部发放加班补助3397元,共违规发放补助9047元。麦积区纪委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新阳中心卫生院席西分院原院长何顺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全部上缴财政。
  
  3、秦安县兴丰乡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2013年1至9月,兴丰乡中心卫生院用财政以奖代补资金,违规发放加班费8670元。秦安县纪委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兴丰乡中心卫生院院长王德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加班费全部上缴财政。
  
  4、武山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2015年1月,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武山县金陇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以“豆类礼品盒”名义虚开发票套取1860元,用于单位其他开支,违反财经纪律。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汪意顺给予警告处分。
  
  5、甘谷县法院姚庄法庭庭长杨伏龙违规接受现金的问题。2014年3月,姚庄法庭在受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庭长杨伏龙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现金10000元,未按规定上交组织,而是转交法庭内勤存放保管,案结裁定不予受理后才退还给当事人。甘谷县纪委给予杨伏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甘谷县人民法院给予杨伏龙行政记过处分。
  
  6、清水县疾控中心违规公款消费的问题。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疾控中心在温泉度假村以接待上级业务部门人员为由,先后8次违规公款报销洗浴、游泳费用5220元。清水县纪委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疾控中心原主任张建国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公款全部予以追缴。
  
  7、张家川县政协学习宣传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马世祥公款旅游的问题。2014年12月9日至14日,政协学习宣传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马世祥参加完上海举办的依法执政与社会治理培训班后,私自去苏州、南京旅游,违规报销旅游期间产生的费用874元。张家川县纪委对马世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公款报销资金全部收缴财政。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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