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年底前可实现“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

时间:2015-07-15 06:50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崔亚明 点击: 载入中...

  社会救助年底前可实现“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


  确保高效及时救助困难群众


  大西北网7月15日讯 申请社会救助再也不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奔跑了!7月14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等救助工作,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高效的救助,兰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并从今年12月30日前全面开展“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业务。


  根据规划,兰州市将依托各县区政府、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建成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管理规范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其中,各县区政府、乡镇(街道)政务大厅及便民服务大厅要在7月中上旬完成“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 的挂牌,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和转办工作;结合自身实际,于9月30日前制定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规范窗口服务内容和流程,达到窗口标识明显,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落实到位,救助政策、工作职责、办理流程上墙的“一明显、二到位、三上墙”要求。


  根据通知,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在接到救助申请事项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各相关部门在收到转办事项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审核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综合救助服务窗口。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申请对象。建立前台一门受理、后台转办分办的社会救助业务管理运行机制,并于12月30日前全面开展“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业务。


  为杜绝虚假申请救助,兰州市将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实调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生活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救助。


  同时,各县区政府、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分门别类将相关救助资料整理归档,做到档案资料规范、真实、完整。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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