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
大西北网2月17日讯 春节期间,我市共发生各类事故38起,同比减少4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人;致伤34人,同比减少5人;经济损失17780元,同比减少2340元。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致伤人数及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全面下降,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2月15日,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2月7日至2月13日,我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据悉,为抓好春节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我市自今年1月份起,就开始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细化了职责分工,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加强合作,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县区政府、“三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统筹组织辖区内的安全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方式,紧盯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环节,做到有的放矢,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要果断处置,严格执法。市县两级安监部门按照安全监管职责,发挥综合监管的职能作用,监督检查并指导协调市县(区)各部门“两节”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据统计,春节期间,我市共发生各类事故38起,同比减少4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人;致伤34人,同比减少5人;经济损失17780元,同比减少2340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致伤人数及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全面下降,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