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6年首批5119套公租房廉租房配租

时间:2016-03-13 18:4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兰州市2016年首批5119套公租房廉租房配租,其中,公共租赁住房912套、原廉租住房4207套。配租时间为3月14日至3月31日。据悉,这也是兰州市廉租房、公租房并轨后的首次配租。
  
  首批5119套公租房廉租房配租
  
  此次廉租房项目配租房源有:城关区三处,项目名称分别是:东岗镇店子街村刘家窝子村店子街项目,配租211套;五一新村项目1423套;五泉南路项目800套。安宁区一处:安宁东路286号蓝星花园项目,配租200套。西固区一处:临洮街毛茨坪坪廉租房项目,配租171套。此外,红古区、榆中县、兰州新区辖区内也各有配租。
  
  公租房项目配租房源有:城关区五一新村项目,配租100套;雁北街道北面滩村委会,雁滩北面滩新村以东、甘肃联合大学以西兴隆滨河苑项目,配租70套。七里河区:中海凯旋门(二期),项目位于安宁区,配租150套;安宁区:培黎广场山坪子项目,配租15套;中海凯旋门(二期)配租178套;众邦金水湾2号院项目;配租47套;惠宝幸福家园(二期)配租52套。西固区:中海凯旋门(二期)配租150套。红古区:红古区窑街大什子红古区公租房项目,配租50套。榆中县栖云北路公租房项目配租150套。
  
  据悉,廉租住房房源向原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保障后,剩余的廉租住房房源和新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向新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包括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进行配租。
  
  配租方式:原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由其户口所在街道、社区通过阳光评议进行配租;新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由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统一组织,通过摇号等方式进行配租。
  
  安宁区公租房低保家庭租金每平米1.4元
  
  廉租房公租房并轨后,租金标准仍实行动态管理。其中廉租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按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按市物价部门公布的租金标准收取。其中,城关区兴隆滨河苑项目租金标准每平米8元,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优抚家庭租金分别为每平米1.6元、3.2元、4元。安宁区中海凯旋门(二期)、众邦金水湾2号院、惠宝幸福家园(二期)三项目租金标准每平米7元,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优抚家庭租金分别为每平米1.4元、2.8元、3.5元。
  
  依据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引进人才、大专院校及职校毕业新就业两年以上的学生和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外来务工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以下;
  
  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均可申请公租房。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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