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支持脱贫攻坚

时间:2016-04-09 09:07来源:大西北网-甘肃日报 作者:沈丽莉 刘云霞 点击: 载入中...

  目标明确 措施得力 机制有效


  省财政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支持脱贫攻坚


  大西北网4月9日讯     进入2016年,省财政厅以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措施、更有效的机制,全力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保障扶贫开发各项事业早筹划、早开局、早实施。截至3月底,第一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30.19亿元和省级专项扶贫资金4.9亿元已全部下达市县。省级脱贫攻坚整合资金568亿元中,已筹措到位379亿元,拨付下达320亿元,占到位整合资金的84%。


  据悉,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财政厅牢固树立扶贫攻坚“一号工程”思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等入手,全方位强化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战略。创新机制,整合投入,树立大扶贫理念,围绕落实“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1+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集中整合发改、交通、住建、国土、环保、水利、教育等22个部门的涉农资金568亿元,切块到县、集中投入、精准发力,增强县级统筹安排项目、统一使用资金的自主性。科学预算,绩效挂钩,对需要切块下达的扶贫项目资金,协商主管部门先期建立项目库,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彻底转变了以往资金等项目的状况,加快了实施进度。调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式,采取因素法,突出重点区域,向贫困人口集中的县区倾斜,突出群众增收,向致富产业和技能培训倾斜,增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将扶贫项目组织领导、部门预算编制、资金拨付时限、支出执行效率、监督检查机制等因素,纳入资金分配评价和绩效评价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形成倒逼机制,对因工作迟缓形成的闲置结转资金,财政部门将及时收回,重新安排。


  不仅如此,省财政厅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强化支出责任落实,把责任层层落实到部门、单位及个人。明确市县是扶贫资金的实施主体,负责到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建立专项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按周统计扶贫整合资金拨付情况,对部门、单位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定期通报,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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