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时间:2016-08-28 11:3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点击: 载入中...
  近日,甘肃省定西市岷县清水乡王家沟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孝忠,因向16户灾后重建户收取保证金并违规将自己纳入贫困户,被开除党籍。
  
  “现在,哪个村干部再敢向群众乱收费,哪个就要栽跟头!”王家沟村的老乡们手中紧紧攥着失而复得的钱款,心中畅快了很多。
  
  甘肃省贫困人口多,全省有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加上17个“插花型”贫困县,贫困地区几乎覆盖所有市州,目前仍有317万贫困人口。从该省巡视巡察、查处腐败案件情况看,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而且绝大部分发生在扶贫领域。
  
  问题就是方向。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今年1至6月,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5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32人,组织处理348人,移送司法机关67人。
  
  延伸监督链条,压实主体责任
  
  “要充分发挥纪检等机关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严格管理扶贫资金,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扶贫资金行为,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对市县乡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分类指导,明确要求着力解决好基层在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今年3月25日,甘肃在全省部署开展以“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列出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私存私放、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10类重点问题。在纵向上明确贫困地区市县乡各级党委、纪委的责任,横向上明确各级扶贫、发改、财政、农牧、水利、教育、卫生、人社、审计等部门的监管责任。
  
  省纪委14位班子成员分赴14个市州调研,约谈市县两级班子负责同志,传导压力,压实责任。14个市州、50多个省直有关部门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力量,建立巡察组,在“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中紧盯扶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面向所属部门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等灵活开展巡察,让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现出“原形”。
  
  兰州市在巡察中跟着项目走,盯着资金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20起,处理26人。天水市开展工作全覆盖式排查,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1471个,已整改1423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问责单位2个、领导干部2人,约谈108人。
  
  甄别问题线索,加大督办力度
  
  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多次提出具体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要认真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切实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不放过,每一个案件都严肃核查,每一分违纪资金都追缴、退还到位。”
  
  2015年6月起,甘肃省纪委建立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线索转办督办机制,对8179件反映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甄别分析、评估筛选,分三批向市县移送交办599件重点问题线索,由省纪委挂牌督办,一抓到底。
  
  平凉市崇信县锦屏镇新集村党支部书记朱有业违规向危旧房改造户和新农村建设户收取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白银市靖远县兴隆乡大庙村文书张锦范,侵占村民低保资金1.7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侵占资金已全部退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先后查处多起扶贫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一批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甘肃省明确要求:省纪委督办的乡科级问题线索,直接由市州纪委牵头,组织力量查处,不得再下转;村级干部的问题线索,特别是存在“保护伞”的,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力量直接查处;省纪委督办事项每月报告一次进展情况,每季度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省纪委将在对基层问题线索进行甄别分析、评估筛选的基础上,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的重点督办,必要时将直接进行查办。
  
  严肃追责问责,点名道姓曝光
  
  不久前,庆阳市镇原县三岔镇周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柳军锋因工作失职导致他人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去年,该村在低保审核评定过程中把关不严,低保评定不准确,导致5户拥有机动车的家庭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2万余元。
  
  一同被纪委追究责任的还有3名镇干部。县纪委对包村干部兰宝朝诫勉谈话,责令民政干事崇慕云、包村干部常永锋做书面检查,并建议民政部门取消违规享受低保人员资格,追回低保金。
  
  在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的同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向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省纪委先后13批次公开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80起,涉及人员119人。兰州市4次通报相关典型案例23起涉及51人,督促基层党员干部严守规矩、收敛收手;平凉市专题通报7个问题12人,通报批评16人。兰州市皋兰县民政局原副局长魏德恒在担任水阜镇人大主席期间,利用分管危旧房改造工作便利,伙同具体负责该工作的水阜镇原科员彭燕萍,采取虚报、重报危改户方式,套取29户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2万元,其中两人私分7.8万元。魏德恒、彭燕萍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私分的资金也被责令上缴财政,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要遏制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就要形成上下借力、同向发力、协调联动、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甘肃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王建太表示。(杨恒王彬)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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