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健身后甲醛过敏 客户退款遭拒
大西北网9月7日讯 朋友圈晒肌肉,微博秀步数,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去健身房锻炼身体,但天水市民陶女士却因为办健身卡而惹上了烦心事。
据陶女士讲,2015年10月7日,她和妹妹在麦积区三马路财富阳光楼下1—SPORT健身房花了5000元办理了两张健身卡,但因当时店内在装修,她们迟迟没能健身。直到2016年4月,陶女士接到了健身中心的健身通知约她来体验,但在健身中陶女士发现,健身中心的装修工作仍在继续。不久之后,陶女士的妹妹因身体过敏被送往医院,医院诊断为甲醛过敏。“我妹妹全身大面积皮疹过敏至今遗留痘痕。”陶女士告诉记者,“妹妹身体过敏后,我便去健身中心要求退卡,但是健身中心表示不接受退卡,只能转卡,而且要按15%收取手续费。”陶女士表示,是健身房在装修工作没有全部完工的情况下让消费者先去体验健身,导致妹妹甲醛过敏身体不适,理应是健身房的责任,健身房应该全额退款并且给予赔偿。
对此,记者采访到了天水1—SPORT健身房的前台李经理,李经理说:“我是新上任的,所以我也不是很清楚你所说的这个情况,但作为前台经理,对于这样的退款行为,我们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走,15%的手续费是要收的。如果是因为我们健身中心的原因造成损伤导致她不想掏15%的手续费,我是没有权利为她免除的,只能再向上级反映。”
随后,西部商报记者联系到了天水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一位工作人员,他表示在这次事件中,陶女士不存在违约情况。因装修问题导致身体受损,在消费者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卖方按理不应该收取任何违约金。同时,他们已经知道此事,正在加紧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