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加强驻外办事机构管理不得突破接待范围不得超标准接待

时间:2017-02-26 16:35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省、市州、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外省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及其他城市和市州政府驻兰州市办事机构(以下简称“驻外办事机构”)管理,省政府办公厅于日前下发了《甘肃省驻外办事机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所称驻外办事机构是指省、市州、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派出地政府”)派出的行政性、事务性、非经营性的联络、协调、服务机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全省驻外办事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驻外办事机构指导、协调和服务。
  
  《办法》规定,派出地政府应明确驻外办事机构的设置条件、工作职责、运行程序、管理责任等,从严控制设置。确需设置驻外办事机构的,须经归口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并报省政府批准登记后挂牌办公。驻外办事机构名称应规范统一,为“×××人民政府驻××省或××市办事处”。设立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由省政府办公厅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经核准设立的驻外办事机构,应当在3个月内持核准文件到驻在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登记、印章刻制、银行账户开户、建房购房、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手续。如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到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办法》指出,派出地政府和归口管理部门要会同驻在地政府做好组织配合,形成管理合力,规范驻外办事机构运行。派出地政府要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绩效考核,加强与归口管理部门、驻在地政府的协调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驻外办事机构的工作情况。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驻在地政府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机制,随时了解掌握驻外办事机构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给予帮助指导,并及时向派出地政府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归口管理部门不定期对驻外办事机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规范业务开展、党团工作、廉政建设。驻外办事机构要加强所属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技能和思想觉悟;要规范干部管理,落实工作报告制度,接受各方面监督,实行干部定期轮换制,任期一般不得超过五年;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执纪问责,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驻外办事机构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经费支出,不得突破接待范围,不得超标准接待,并实行定期公开接待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与所属宾馆、招待所等经营性实体脱钩,向社会力量购买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积极推进接待工作社会化改革。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驻外办事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巡查,加强审计。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在拓展职能方面,《办法》要求,加快由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以转变工作职能和作风为突破口,把工作重点转向为派出地群众提供驻在地用工信息、教育培训、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医疗救助等,协助做好信访、民族事务、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加大对派出地人文地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宣传推介力度,加强地区间的政务联络、协调和信息交流,促进派出地和驻在地之间的资源合理流动和服务协作;从传统人工收集信息向利用互联网技术采集信息转变,大力推进互通互联、资源共享;从侧重招商引资向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管理、开展文化交流、加强生态保护等方面拓展,实现全方位、多领域的服务目标。
(责任编辑:张云文)
>相关新闻
  • 甘肃省唯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陇明公”上线运营
  • 今年一季度,甘肃省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86.2亿元人民币
  • 甘肃省超九成规上工业企业复工
  • 甘肃省已完成春播面积1326.2万亩
  • 2020年夏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通知
  • 甘肃助力白俄罗斯抗疫“甘肃方剂”将于本周抵达明斯克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