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读《甘肃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16 12:17来源:大西北网-甘肃日报 作者:记者 文洁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减轻企业负担 优化营商环境 完善社保制度
 
    《甘肃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解读
 
    4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就《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为什么降低社保费缴费率?
 
    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各地可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降至16%。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研究起草了《甘肃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4月15日,经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核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于4月25日印发。
 
    二、社保缴费费率和基数如何调整?
 
    《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统筹考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征收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综合施策,确保我省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制度性同步降至16%,实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体现制度并轨。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我省失业保险费率于2016年5月1日阶段性降到了1.5%,2017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到1%,2018年5月1日又延长了一年,这个费率政策于2019年4月30日到期。我省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总量较大,所以从2019年5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继续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三)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截至2018年底,我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7亿元,可支付月数约为25个月。但基金结余的地区分布极不平衡,有的市州结余较多,有的市州缺口较大。所以,从2019年5月1日起,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并根据各市州基金结余情况采取不同的降费幅度。
 
    截至2018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省本级、甘南、陇南、定西、临夏、平凉、天水、白银和甘肃矿区9个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兰州市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低于18个月的庆阳、酒泉、张掖、金昌、武威和嘉峪关6个统筹地区暂缓降低费率,基金缺口由省级调剂逐步解决。
 
    (四)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现行政策规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以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确定,统计范围小,指标水平高。调整为包括城镇私营单位的全口径平均工资,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以此来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将相应减轻低收入职工和部分企业的缴费负担,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能更多受益。为了方便实际操作并使一些企业和个人早受益,我省把以全口径平均工资基数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时间确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就是说,从今年1月起,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从2019年1月1日起,可以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选择,以减轻他们的负担。
 
    三、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是否会受到影响?
 
    为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2019年,我省基本养老金计发继续使用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参数,待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措施出台后,再按相关政策规定调整。
 
    目前,我省养老保险实行的是基于预算管理和责任分担机制的基金省级调剂制度,尚未建立起基金统收统支的省级统筹制度,基金统筹共济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各市州要结合这次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政策措施,按照全省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政策、待遇政策、基金使用、基金预算和经办管理“六统一”的要求,加快推进省级统收统支的省级统筹制度的建立。
 
    201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至3.5%,省人社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调剂金补助给予我省更多倾斜。同时,要认真落实好基金缺口分担机制,加大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力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四、如何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与现行规定费率和征收力度相比,《实施方案》实施后,预计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当年降低企业成本57.69亿元,将对增强企业活力,推动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各市州要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通过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划转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坚决兜牢民生底线。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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