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李少红维权 呼吁将“导演是影片作者”写入法律

时间:2012-08-02 10:49来源:凤凰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7月6日下午对外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新一届中国电影导演协会的会长李少红和秘书长何平今日在微博上呼吁将“导演是影片作者”一项写入条文中,为国内广大电影导演维权。






  今年3月31日,新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示,激起整个社会的强烈关注和讨论,中国的文艺界、文化界人士也纷纷参与到这场大讨论中来。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修改草案的第二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今日晚23时许,新一届中国电影导演协会秘书长何平在微博上代表导演协会提议将“导演是影片的作者”明确写入新著作权法的条文中,并称这一项“在国际上是被普遍承认的事实,在我国也是被普遍认知的,导演群体要保护自己的权利与权力。欧盟国家做的很好,我们要学习要争取。”同时,他也希望国内导演们能团结起来集体维权,“目前“中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在征求行业意见,希望导演群发声,保护自己也为未来导演铺路。”

  随后,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会长李少红也转发该条微博,并透露了导演协会提案的新进展,“协会已经正式向国家新闻总署版权局法规司提交了修正提案,明确了我们的诉求:1、导演应该是影视作品作者;2、作者应该拥有二次获酬权;3、知识产权保护应该延续至70年。如果立法机构采纳我们的申诉,我们将改写历史,表明我们社会的进步!希望同行为自己的权益发出我们的声音!”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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