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年代的延安婚恋往事

时间:2014-01-22 10:36来源:燕赵老年报 作者:裴毅然 点击: 载入中...

  延安的婚恋往事极有特色。南方十年闹红,提着脑袋干革命,牺牲之事经常发生,不可能对部属在情爱方面约束过紧。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裴毅然,参考诸多史料以及当事人回忆录,撰文披露了中共在延安时期的婚恋往事。

 

 

  革命+恋爱

 


  大批知青聚集在延安,婚恋很快成为“问题”.无论性别比例还是拥挤的居住条件,都决定只能在献身抗日的旗帜下有所限制。1937年9月的“黄克功事件”(1937年10月5日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由一个革命的功臣堕落为杀人犯)以前,抗大就曾规定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不准结婚--全心全意扑在党的事业上。而黄克功死刑宣判大会上,张闻天结语中说“不谈恋爱自然是最好”.后来,毛泽东专门到抗大作报告《革命与恋爱问题》,规定三原则--“革命的原则、不妨碍工作学习的原则、自愿的原则”,虽解“不准恋爱”之禁,仍须“一切行动听指挥”,恋爱可以自由,结婚必须批准,打胎则需要组织部介绍信。


  当时才二十来岁的陈丕显常有人介绍对象。不少青年女性也对这位“红军老干部”有好感,但项英、陈毅不同意,陈丕显无法“继续”.项、陈首长后来替他选了一位军部女机要,由领导批准,1940年2月13日“奉令成婚”.根据地婚恋属于标本式的“革命+恋爱”,个体情爱与社会改造紧密结合,微观行为服从宏观价值,雅称“一根扁担挑两头”--一头挑着未来道德,一头挑着过去观念。


  1941年,胡耀邦与李昭在延河边“约爱三章”:先是革命同志,然后才是生活伴侣;成家以后,不忘为共产主义奋斗的大事业;要经受得住各种考验,同舟共济始终不渝。革命使理想近在眼前,红色情侣们对未来的期待值甚高,既有抗日民族大义,又有民主建国的政治前途,精神幸福指数相当高。但“福兮祸所伏”,既然享受到革命的热度,也就不得不一起品尝政治的苦涩,即使在最个人化的婚恋问题上也是如此。

 


  “保证完成任务”与“非大不嫁”

 


  延安的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衡。1938年前为30∶1,1941年为18∶1,1944年4月则是8∶1.赴延女青年大多来自城镇,形貌气质较佳,择偶余地很大,行情热销,自我感觉“多么的稀有和矜贵”.


  挑“大”的嫁,乃延安女性的宿命。虽然她们一脑门子妇女解放、独立平等,一些青年女性还拉起“不嫁首长”的大旗,但她们中的绝大多数最终还是以“革命价值”为价值,以“职级高低”为高低,以嫁给长征老干部为荣。


  真正坚持“平等”的,终属少数。工农干部与小知识分子甚吃瘪,1942年10月19日,毛泽东在大会上批评某妇因爱人当了驴马队指导员,就不爱了。男性选择标准却一路放低:“一是女的、二是大脚、三是识字就好。男的身份是一落千丈,女的身价是直线上升……男找女的,几乎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


  女大学生在延河边洗脚,对岸男同胞列队傻看,女生挤眼直笑:“瞧,咱们的‘尾巴’又来了!”时间一长,女生将常来河边的男人呼为“河防司令”,内中还有后来的“开国元勋”.抗联出身的留苏女生黎侠,每天清晨都能在窑洞窗口发现几封求爱信;哈尔滨姑娘郭霁云“回头率”极高,许多男性以各种方式求爱;南方姑娘钟路遭南洋华侨及广东男士“围追堵截”,窑洞门缝、衣服口袋塞满字条,人称“被围困的女八路”.被逼无奈,她只好公开与张力克(后任沈阳市委副书记)的恋情,1941年早早结婚。


  “资源”严重匮乏,女青年拒婚几乎不可能。丁玲的《“三八节”有感》言:“女同志的结婚永远使人注意,而不会使人满意的。”若是嫁了工农干部,会受到知识分子干部的嘲讽:“一个科长也嫁了么?”若嫁了知识分子,工农干部也有意见:“他妈的,瞧不起我们老干部,说是土包子,要不是我们土包子,你想来延安吃小米!”还有“组织分配”:19岁的姑娘朱明嫁给了50多岁的林伯渠;1937年,22岁的长征女性王定国被安排给54岁的谢觉哉,组织告诉她这是一项庄严神圣的革命任务,王爽快应答:“保证完成任务!”打起背包便走上夫人岗位。

 

 

  婚恋问题要组织批准

 


  如未经组织批准而恋爱(更不用说结婚),可是犯了大忌。不过,未婚先孕仍是免不了的事情。14岁赴延的夏沙,17岁与文工团同事恋爱,18岁怀孕,找到副政委张际春坦白请求处分。张际春给了“无限期延长入党预备期”的答复。但在“整风抢救”运动中,“生活问题”与“政治问题”使夏沙成了抗大总校的重点批斗对象,她在大会上不得不诚恳检讨自己的“资产阶级生活作风”.


  老干部窗前相看女生,认识24小时内结婚等情景不时出现。一些新四军高干利用工作接触或集体广播操等机会,选择城市女生,再转身用同样方法为部下解决“个人问题”.张宁(林立果未婚妻)之父张富华,时任胶东军区某团政治部主任。女兵连清晨出操,军区司令许世友在窗前问张:“你看上哪一个?”张指着一高个美女--此女就是张宁母亲。次日,组织谈话,三言两语介绍张主任,好事就算定下了。第三天晚上,这位17岁的高个美女背着行军包进了张主任屋子。一桌花生红枣、一瓶土烧酒,就算礼成。


  那时,党员结婚、离婚须经组织批准。冯兰瑞欲与前夫离婚,1943年春交上去的报告,1944年才批准。32岁的团长高自和申请与29岁的鲍侃结婚,彭真不批,理由是八路军团长不能与非党员结婚;1947年4月鲍侃入党,获得与爱人结婚的先决条件,可高自和已于1946年春在华北前线牺牲了。

 

 

  延安婚恋的“浪漫指数”

 


  延安婚恋的“浪漫指数”到底怎样?囿于条件,除了“三天一封信,七天一访问”,情人们唯一浪漫之事就是周末舞会。打谷场上,油灯底下,一把胡琴伴奏,穿着草鞋跳舞。婚礼更是革命化。1942年9月1日,长征老干部舒同与女知青石澜结婚,由中央党校校长彭真主婚,举行庄重的婚宴--“粗面馒头,西红柿炒洋芋片,并以开水当酒”.这还算好的,有面有菜,办了婚席,大多数延安婚礼只能吃到花生米,俗称“花生米婚礼”.


  新婚青年没有房子,十几孔窑洞专门辟为“青年宿舍”,只有一张床,被褥自带,不开饭,一天5毛钱。每到周六,小两口背着被褥来住一晚,第二天各回单位。生活供给制、组织军事化。延安人都有单位,无所谓家,夫妻在各自机关工作,每周见面一次,同一机关也各按各的待遇吃饭。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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