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正是兰州路桥费违规所在
记者 张学江
兰州路桥费没有“专款专用”
网民“西北浪子”在网上发帖说:目前所收的是路桥费,而非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但事实上,现在收的和以前被叫停的道建费是换汤不换药的同一种费用。在今年1月1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就兰州市、天津市等城市继续征收路桥费的问题作了专题报道,并再次对路桥费的合理性、合法性等提出了质疑。在这个全国关注的专题报道中,新闻观察员白岩松这样评论说,“路桥费,国家的政府相关条文当中找不着这个词,这是一些地方政府制造出来的一个新的收费词语。”从甘政函[2007]3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看,兰州市上报的是“《关于上报兰州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调整方案的请示》(兰政发[2005]26号)。省政府“经研究,同意你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以下简称“车辆通行费”)”。就这样,道建费变成了路桥费。“显然,这个“路桥费”正是《请示》中被依法停止征收的原“道建费”。“西北浪子”认为,城投公司总会计师李向平的发言恰恰承认了兰州市的“路桥费”用在了“市政建设”上,而不是用在《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大型“桥梁”和“隧道”上,这正是兰州市“路桥费”违法所在。
路桥费或成兰州经济发展的“绊脚石”
兰州一家大型企业的副总周凤兰在电话中说:“收取路桥费大大提高了区域经济间的物流成本,阻碍了区域间的经济互补,直接影响了城市道路的利用率和运输效率,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也抑制了私家车的普及。”读者王云说:“我本来要买一辆轿车,但考虑到数额巨大的路桥费,加上今年受经济危机影响,收入没有把握,最后还是放弃了买车的念头。如果路桥费取消了,我肯定会买的,最起码没有什么大的负担了,跑多少加多少油就行了。”
读者刘先生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老板,他说,如今楼市是一个热门话题,车市同样需要拯救,人们往往认为汽车是高档消费产品,事实上汽车已经进入了平民家庭,汽车产业带动经济发展的力量不可小觑,汽车及零部件、电气机械等都是重点税源行业,产销不但能够提供大量就业岗位,更能够为国家缴纳可观税收。
汽车产业发展需各方撑腰
网民“二细牛肉面”给本报发来电子邮件说,国家通过下调油价、取消养路费、实施燃油税改革,特别是今年1月份《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发布,对汽车行业加快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意义深远,对当前较低迷的消费信心也起到了很好的提振作用。在这次十大振兴规划中,汽车振兴规划是第一个出台的,充分说明中央对汽车工业高度重视、寄予厚望。除了汽车工业本身有责任、有义务为国家增强内需促进消费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外,我们的地方政府也应该大力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指出,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就业面广、消费拉动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整结构的总体要求,稳定汽车消费,加快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划,作为汽车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规划期为2009-2011年。政策措施中还特别指出,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清理取消现行限制汽车购置的不合理规定,包括牌照注册数量、车型限制、各种区域市场保护措施、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地汽车进城收费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影响汽车购置的措施,并于2009年3月底前将清理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确需继续保留的限购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应暂停执行,不能暂停执行的,应于2009年3月10日之前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