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下班回家路上看到的一幕。这样的场景,我们常常能看到。无“红灯停”的规则意识是普遍现象,所以,哪怕是大都会城市,也有专门的队伍整治闯红灯的不文明行为。
在视红灯如无物的人群中,我最担忧的是未成年的学生。他们从小不守规则,久而久之就会养成习惯,长大成人之后,必然缺乏敬畏规则、遵守规则的意识。而恶习一旦养成,便难以革除。
“绿灯走,红灯停。”是从幼儿园开始就给孩子们的启蒙教育。可是,从闯红灯成为普遍现象来看,这种教育不太成功。原因在哪里呢?
今年第五期的《十月》上,有篇题为《不一样的太阳》的中篇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位中国孩子在德国上学的故事。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蔚伶忘了请父母在她的数学考试本上签字,于是模仿她母亲的笔迹签了名。她的老师黎希特弄清事情真相后,严厉地说道:“你知道吗?冒充别人签名,是对别人权利的一种侵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诚实,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品德,是我们最起码的立身之本,也是这个社会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没有诚信,你就不可能走得长远,不可能被接纳,更不可能有良好的未来。”
可是,过了不久,蔚伶又撒谎了。因为她一再撒谎,虽然考试成绩勉强及格,却失去了升入重点高中的机会。在德国,学生的成绩是从德、智、体、才艺几个方面综合评分。黎希特对百思不得其解的蔚伶母亲说了一段引人深思的话:“学校不仅传授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也教授做人的起码规矩和做一个社会成员的规矩,培养一个人今后一生的良好品德与习惯。比如,遵纪守时、遵守秩序、诚实守信、尊重他人等等。这一切,在学生的成绩里是理所当然必须体现的。学校教育与社会需要应该是一致的。”
当时,我被这情节深深地震撼。尽管我们学校教育的目的,是使受教育者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尽管我们一直在喊“素质教育”,但实际上剩下的只是“智”了,并且这“智”也只有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好就是好学生,至于孩子是否闯红灯,是否冒家长之名签名等等,统统地“忽略不计”。在这种教育下,我们的孩子怎么能够不闯红灯呢?
如果我们的学校教育,除了给学生传授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外,还教授做人的起码规矩和做一个社会成员的规矩,培养一个人的良好品德与习惯,真正做到“教书育人”,“闯红灯”的陋习能代代相传吗?
现在,“中国式过马路”成为热议的话题。有的认为,红灯等待的时间太长了;有的认为,对闯红灯者处罚过轻。这些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我认为,根本的原因在于没有有效地教育人们从小就遵守规则,培养遵守规则的习惯。匡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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