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法官张释之 王子犯法不容情

时间:2013-02-04 09:11来源:新华网 作者:我在傻等 点击: 载入中...




  张释之,汉文时任廷尉,最高司法官。其人坚持法度,耿直敢谏,言行可嘉。


  张释之主张务实,反对夸夸其谈。一次,文帝去上林苑,到虎圈,问所饲养禽兽情况,上林尉不能答,虎圈小吏从旁代答,"口对响应,无穷者",文帝甚为赏识,要封这小吏作上林令;张释之认为不可,借机讲了一通奖务实反浮夸的大道理。他以周勃与张相如为例,引申说:"夫绛侯、东阳侯称为长者,此两人言事曾不能出口,岂效此啬夫喋喋利口捷给哉!且秦以任刀笔之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其敝徒文具而无实,不闻其过,陵迟至于土崩。今陛下以啬夫口辨而超迁之,臣恐天下随风而靡,争为口辨而无其实。夫下之化上,疾于景响,举措不可不审也!"文帝认为说得好,采纳了他的意见。这是一条很重要的意见。言和行相比较,行最重要而且具有本质性意义。当然,言也有其重要性;也不可以理解为讷于言者必定有其实或者必定敏于行。事实上,也有许多人是既有辨才,又有干才,言行一致。但是,如果把讲得如何,乃至文章写得如何,作为评论人才的主要标准,却容易走入误区。有的领导人,仅凭一篇文章或一次汇报便将某人提拔到重要岗位上来,而不作进一步的考察,不足为训。


  张释之执法严明公正,虽帝王家人也不容情。典型一例是: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被他追回,而且给以弹劾。这件事以文帝"免冠,谢教儿子不谨"和"薄太后乃使使承诏赦太子、梁王"而结束。不能以今天的法律看待封建时代的事例;应当说,在当时,这不是一件小事,这样处理,也是难能可贵的。


  张释之对老百姓执法,也能抵制皇帝的错误主张,坚持以法处理,更属难能可贵。一次,文帝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文帝的马受惊,因而被捕。他判定给以罚金处理。文帝发怒,说这人惊了我的马,好在我的马和柔,若是换了别的马,岂不要伤害我吗!怎么能只罚金了事!张释之坚持说:按法就该如此处理;法是天下公共之法,不能改动;你让我这个廷尉办案,廷尉是"天下之平",要是我不依法办事,"民安措其手足!"那老百姓岂不是没法过日子了吗?文帝听后,想了好久,说:"廷尉当是也".看来有点不得已,不能不表示同意。而随后,有人盗高庙坐前玉环,张释之判定盗者本人"弃市",不诛连。文帝大怒,认为必须"致之族",也就是要诛连亲属。张释之免冠顿首说:"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杯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的确,按封建之法,这样也足够了;张释之敢于为民请命,很不简单!


  张释之关于霸陵的一段评论,尤其精彩。文帝到霸陵视察,对于修建情况十分满意,对群臣说:"嗟乎!以北山石为椁,…陈漆其间,岂可动哉!"左右都应声说好。可张释之不以为然,竟然说:"使其中有可欲者,虽锢南山犹有隙;使其中无可欲者,虽无石椁,又何戚焉!"这自然是大实话:你那陵里若是有引人注目的珠宝珍玩,别说用北山之石为椁,便是把南山都封死了,也会有可乘之隙;若是没有什么宝物埋藏其间,虽然没有石椁,也不必发愁!然而他这时候这样讲,便无异于与皇帝顶撞,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听起来,张释之似可不必顶嘴;仔细想想,其实,张不是有意顶嘴,而是在谏文帝不可奢葬。


  史家一般认为汉文是个好皇帝。可汉文的好,也有张释之这样的敢于进言的大臣的一份功劳在内。若是没有最高司法官张释之等的进言,汉文会多犯多少错!


  封建王朝时代,有一个敢讲真话的司法官张释之,其人其事难得,可嘉!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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