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十六件“快哉”事

时间:2016-06-24 08:01来源:大西北网-羊城晚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明末清初文学批评家金圣叹在《西厢记》的批语中,曾自述人生中的“快哉”事。三百年后,力倡闲适幽默的作家林语堂对金氏的三十三则“不亦快哉”推崇备至,晚年定居台湾,仿金氏写下了自己的《来台后二十四快事》。


    近来,笔者读鲁迅著作,亦从中检索出堪称鲁迅人生“不亦快哉”之事十六则。此仅是管窥,未敢概全。


    一、1912年8月22日,“晚钱稻孙来,同季巿饮于广和居,每人均出资一元。归时见月色甚美,骡游于街。”不亦快哉!


    二、1912年冬,寒流肆虐,鲁迅“购一小白泥炉,炽炭少许置室中,时时看之,颇忘旅人之苦。”不亦快哉!


    三、1912年最后一天,“晚铭伯招饮,季巿及俞毓吴在坐,肴质而旨,有乡味也,谈良久归。”不亦快哉!


    四、1913年初,鲁迅求得浙江画家包蝶仙的一幅山水,“晴窗披览,仿佛见故乡矣。”不亦快哉!


    五、1925年端午,鲁迅请许广平、俞氏姐妹等吃饭。鲁迅本来就没有什么架子,几个女生便无拘无束,还合谋轮番灌他。醉眼蒙眬的鲁迅一时兴起,拳打俞氏姐妹,还按住许广平的脑袋。为人师表偶尔撒个酒疯,不亦快哉!


    六、 1926年3月6日,鲁迅在日记里记下:“夜为害马剪去鬃毛。”害马,即许广平。与爱人第一次亲密接触,不亦快哉!


    七、面对许广平的大胆示爱,鲁迅历经彷徨后终于向她表白:我为什么必须牺牲自己呢?我对于名誉、地位,什么都不要,我可以爱!……淋漓尽致,不亦快哉!


    八、1926年鲁迅在厦门大学,因学校条件所限,“连夜间小解也不下楼去了,就用磁的唾壶装着,看夜半无人时,即从窗口泼下去。这虽然近于无赖,……”然不亦快哉!


    九、一次,厦门大学教员集资60元请来放电影的,鲁迅出一元钱,坐到了“特别席”.不亦快哉!


    十、鲁迅与许广平离京南下,当时暗恋许广平的青年作家高长虹曾写一诗,以夜比鲁迅,以月亮比许广平,直指鲁迅横刀夺爱,并大肆攻讦。鲁迅看透其中原委后,在给许广平写信时将高长虹比作吸血的蚊子。1927年秋,鲁迅作《<唐宋传奇集>序例》,在文末写下:“时大夜弥天,璧月澄照,饕蚊遥叹,余在广州。”真绝妙好词,不亦快哉!


    十一、1932年8月7日,酷暑难熬,“夜同广平携海婴坐摩托车向江湾一转”,不亦快哉!


    十二、1933年春,鲁迅举家迁至大陆新村公寓,“前面有块空地,雨后蛙声大作,如在乡间,狗也在吠”,不亦快哉!


    十三、1934年春节,鲁迅带着5岁的海婴放爆竹。“我不过旧历年已经二十三年了,这回却连放了三夜的花爆,使隔壁的外国人也’嘘‘了起来:这却和花爆都成了我一年中仅有的高兴。”不亦快哉!


    十四、江北人制作了一种机枪玩具,即用两个长短不一的竹筒,染成红绿,连作一排,筒内藏一个弹簧,旁边有一个把手,摇起来就格格地响。这是与文明的玩具相抗争的创作。于是鲁迅在租界边上买了一个,面对别人鄙夷或悲悯的冷笑毫不愧恧,和小海婴摇着在路上走,不亦快哉!


    十五、1936年夏,海婴以第一名的成绩从幼稚园毕业,鲁迅戏称“山中无好汉猢狲称霸王”,慈父之心,不亦快哉!


    十六、1936年9月,鲁迅在《死》一文中写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爱得热烈,恨得决绝,不亦快哉!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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