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不得独居 不只考验家庭

时间:2016-08-09 08:01来源:大西北网-法制晚报 作者:戴先任 点击: 载入中...

 

    陕西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将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意见要求,未满16周岁的留守儿童不得独居。


    (7月30日新华社)


    当下中国城镇化、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大量贫困地区,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的青壮年劳动力背井离乡外出务工,老人和儿童则只能留守乡村。


    据统计,全国留守儿童已达6800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达6100万人。


    留守儿童比其他的儿童更容易遭受意外伤害与不法侵害,其心智也会因为生活环境造成终生影响。确保未满16周岁的留守儿童不得独居,陕西的做法很有针对性。


    解决留守儿童独居问题,还得从多方面工作入手。对于确认留守儿童是否遇到困难,需相关部门负起责任。今年5月25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及“强制报告制度”.若该制度得以落实,将从终端避免问题的发生。


    社会在强调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的同时,也应看到他们的生存不易。不仅需要对监护人有所惩戒,更需要基层管理者为确实存在困难的家庭提供扶持,包括经济和情感的,甚至可以在固定时间实现留守儿童的统一管理,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的监护之困,各地更应该思考如何让农民不用出远门就能养家糊口、让外来务工人员孩子能与城市孩子享受平等的各项权利等等。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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