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年前,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在法国诞生。制定这部法典的拿破仑曾说:“我的光荣并不在于赢得了40场战役,因为滑铁卢一役就使得这些胜利黯然失色。但是我的民法典却不会被遗忘,它将永世长存。”历史证明,法国民法典深刻影响了欧洲乃至全世界的民法典编纂。时至今日,能否制定一部科学化的民法典,仍被视为衡量现代国家法治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
民法典为什么这么重要?它与我们每个人有什么关系?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在于张扬私权利,鼓励人们追求权利、实现主体价值。对公民而言,民法典就是一部权利指南,它告诉人们所享有的最广泛的权利内容。孟德斯鸠曾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在民法典的保护下,我们最终不仅实现自我的解放,而且在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的原则指引下,发展为德行完美的权利主体。
编纂中国自己的民法典,不仅是法学界几代人的梦想,也承载着亿万民众的期盼,因为这部法典标注着中国立法的最高成就,也意味着中国法治文明迈上新台阶,预示着中国公民将获得最完整、最系统、最体贴的权利“百科全书”,并将大幅度提升权利在法治体系中的地位。为此,四中全会《决定》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内容中,提出要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
完整的民法典内容复杂、体系庞大,是一项极为艰巨的系统工程。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2年四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终未能完成。在各方面立法任务极为繁重的背景下,我国采取了“变批发为零售”的渐进式路径,先出台单行法。截至目前,已经制定了《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单行法,民法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基于此,着眼解决单行法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为公民权利提供更为系统化的立法指南,并为司法提供统一的裁判依据,整合编纂体系完整的民法典显得日益重要和迫切。
编纂民法典,是将分散的公民权利集中打包,为我们理出一条清晰的权利图谱,以彰显完整的公民主体人格和尊严;同时为市场经济交往提供可预期的规则体系,促进市场交易更加公平与文明;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它能让民法所蕴含的私法精神、契约理念、诚信观念,深深扎根于民众内心,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成为市场经济的自觉遵循。在权利的“百科全书”里,我们不仅能够找到自己的权利,更学会如何去主张权利,懂得如何去尊重他人权利,从而发育为一个具有人文主义和法治精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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