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简牍里的中医药:禁寒食饮方

时间:2022-07-27 21:26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甘肃简牍博物馆 点击: 载入中...


  
  文物简介
  
  1990年出土于敦煌悬泉置遗址。木牍一枚(简号I90DXT0112①:57),该牍上部残缺,长14.2厘米,宽2厘米,厚0.2厘米,松木材质。此牍正反面书写,牍中的“朱臾”、“桔梗”、“小细辛”、“乌喙”、“勺药”、“姜”、“桂”皆为药物名,文末记“禁寒食飲方”,据此可知此木牍记载之文为医药方,主治伤寒感冒。简文自书“甚良甚良,以验”,即是说该医方治疗效果非常好,已经得到验证了。汉代西北边塞地区常年戍守征战,医药是边塞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军事物资之一。为保障戍边战士的健康与战力,无论是医疗服务机构还是常备药品,抑或是治疗方法上都采取了一系列优抚措施。汉代建立了完善的医药制度,从中央朝廷设立医药官吏体系,到边塞具体的药物与药方供给、乃至吏卒就医用药的制度,另有病书、举书、病卒名籍等文书行政制度作为辅助管理手段,从而使得西北地区医疗卫生状况在当时有较高的水平,这枚出自敦煌悬泉置的医方简即是例证之一。原简现藏甘肃简牍博物馆。
  
  
  
  
  
  阅“牍”延伸  
  
  汉代的官方医疗制度
  
  
  根据文献记载,汉代朝廷设有专职的医药官吏和医药机构。《汉书·百官公卿表》曰:“奉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少府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奉常属官有太医令丞,少府属官中也有太医令丞,居延汉简中有简文:“永光四年闰月丙子朔乙酉,大医令逐丞褒下少府中常寺,承书从事下当用者,如诏书。闰月戊子,少府余狱丞延请······”(简号18·5)此为太医令通过少府下给中常寺的一道文书,虽残缺,但据孙其斌先生推测,其之后可能为医务或药物事项。《后汉书·百官志》曰:“少府......太医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诸医。药丞,方丞各一人。”少府之下属官也有“药丞”、“方丞”等职官。此简出土于居延破城子甲渠候官遗址,说明朝廷太医令、少府、中常寺的各种医务或药务行政指令直达西北边塞戍边队伍。
  
  西北边塞实施医药治疗的机构是什么?
  
  在敦煌马圈湾(玉门候官治所)汉简中有“□致医药所,欲闻命,幸=甚=□”(简号1138)的记载,其中“医药所”即指玉门候官的医疗机构。又居延新简记载有“〼皆材置员医吏〼”(EPT52:578),可见在居延边塞有“医吏”。在居延汉简中多见有“府医”和“官医”的称谓,凡此皆可说明在西北边塞地区的候官等处专门设有“医药所”,配备有“医吏”或“官医”。
  
  
  
  
  中药·汉代居延遗址出土|甘肃简牍博物馆供图  
  
  河西边塞远离内郡,候官中“医药所”所配置的药物从何而来,治疗疾病的各类药方来自何处?
  
  据研究可知,一些出现在汉简中不产于西北边地的药材,如动物药龟甲、桑螵蛸、土鳖虫;矿物金属药理石、矾石、水银;名贵药材人参;炮制药熟地等,最有可能是由朝廷供给。除此之外朝廷还向边塞提供药方,如敦煌汉简“恩典惠君方”:“股寒,曾载车马,惊隋(坠),血在凶(胸)中,恩与(典)惠君方服之,廿日征(症)下,卅日腹中毋积匃(胸)中,不复手足不满,通利臣安国......”(简号2013)隋为“堕”之假借,本字应为坠。“凶”为“胸”之假借。本句解释为因大腿臀部患寒性疾病,坐于车上,马惊,人坠地致血瘀胸中,服用“恩典方”二十天胸中瘀血消减并下移,三十日后胸中、腹中无瘀血,手足活动自如。只有朝廷皇帝钦命配制的方剂才能称为“恩典”,“恩典惠君方”应是皇帝为西北戍边队伍赐送的方剂,此方可能用于各类跌打损伤性疾病的治疗。
  
  西北汉简中的药方简数量众多,居延汉简有“□□蜀椒四分、桔梗二分、姜二分、桂〼”(简号136.25)、“伤寒四物,乌喙十分、细辛六分、术十分、桂四分、以温汤饮一刀刻,日三夜再行解不出汗。”(简号89.20)等药方,另有武威汉简《治百病方》记载,有治金创止痛方、治金创内痛令创中温方、治金创内漏血不出方、治溃疡方、治千金膏药方等,说明当时朝廷与西北地区药方的积累已经很丰富,这些药方简,既是药方,又有服用方法,非常便于普及。且从各个烽隧出土的簿籍记录上看,其多有医药储备,如果储备了基本的必要的药物,又懂得它的用法及疗效,边塞行军屯戍会出现的日常疾病都能得到及时救治,以便提高军士的健康水平,保持战力。
  
  
  
  东汉医药简|武威市旱滩坡东汉墓出土(图源网络)
  
  
  
  边塞吏卒生病后如何就医用药?
  
  通过各类医药简,可以看出医疗机构中的医吏有明确的任务,首先负责接诊治病,汉代军医需要经常下基层部队巡诊,或被上级指派巡诊,还有士卒主动去寻找医吏治疗。居延汉简:“〼为故第卅六隧长司马章所伤,病医宋昌治饮药”(简号103.47),“病医宋昌”即医药所中的医吏,来给司马章治疗。“第八隧卒宋□病伤寒,饮药十齐,癸未医行〼”(简号257.6A)“······久背二所刺起后数日,府医来到,饮药一齐······”(简号49.13+49.31)记述的就是“府医”到来后为病人开出药饮,反映了汉代的巡回医疗制度。其次医士们需要记录病历与簿籍文书。如:“□□卒杜充病头痛四节不兴(举)不能。”(简号1577)“四节”指四肢,兴,当为“举”,故全文是说杜充患有头痛,四肢不举,是一份关于杜充病情的病历文书。另外,根据屯戍制度的要求,各级屯戍组织要按月向上级官署报呈本单位的病卒名籍。如居延汉简:“鉼庭第廿三部五凤四年三月病卒名籍”(简号45.15),此简是一组病卒名籍简册的标题简。且当本单位的病员治愈之后,还要再报送治疗情况的报告。如“病年月日署所病,偷(愈)不偷(愈),报名籍,候官如律令。”(简号58.26)反映了边塞报呈的医疗情况名籍,需要写明何种疾病、发病时间、所在单位、姓名、是否治愈等等内容。如“遣尉史承禄便七月吏卒病九人,饮药有廖名籍,诣府会八月旦·一事一封。”(简号311.6)是一组具体的“饮药有廖名籍”简册的标题简。对于戍吏的疾病,有特殊的要求,需要及时上报“病书”,并建立医疗档案。或者在治疗过程中病情仍继续恶化的,同样需要上报,请求到高一级官署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能延误病情。如下简:“兄今言府请令就医。”(简号EPF22:82)“头痛寒热饮药五齐不愈,戎掾言候官请”(简号EPT59:269),皆为上报请求让士卒就医的文书。
  
  
  
  中草药·汉代悬泉置出土|甘肃简牍博物馆供图
  
  
  
  李振宏先生根据简牍文献,测算出了汉代西北居延地区的医疗卫生水平,在完善的医疗制度支持下,当地的发病率为4.28%,治愈率为77.65%,这种发病率低、治愈率高的状况,是与屯戍组织中比较健全的医疗制度和屯戍组织对吏卒生命健康的高度重视相联系的。从所有简牍来看均未见到诊病服药费用的记载,可见汉代对待边塞屯戍的吏卒给予免费医疗的优待。尤其是皇帝、朝廷派遣的“太医”、“诏医”,颁布的“诏书”均显示了朝廷对西北边塞屯戍军的重视,这些制度的确立,对保证将士的身体健康、提高战斗力及安定军心更好地完成屯戍任务,无疑起到了巨大作用。(甘肃简牍博物馆)
  
  参考文献:
  
  [1]张显成.简帛药名研究[M].成都: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2]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3]李振宏.汉代居延屯戍吏卒的医疗卫生状况[J].中原文物,1999(04).
  
  [4]孙其斌.《敦煌汉简》与《居延汉简》医药简中的医务制度[J].中医文献杂志,2017,35(02).
  
  [5]李戎.居延汉简医、药、伤、病简文整理研究报告[J].医古文知识,2001(04).
  
  [6]孙其斌,袁仁智.敦煌汉简中的医药简探讨[J].西部中医药,2014,27(11).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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